〔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透過房屋仲介買賣房屋,買方或賣方都要付一筆仲介服務費,若未經過房仲、直接向「自售屋主」買房,看似省下仲介費,不過,專家提醒,對買家來說,向自售房屋的屋主買房有三大風險,並提供破解之道。
房屋買賣交易動輒數千萬元起跳,若透過房仲公司,一般來說,賣方要支付成交價4%為仲介費,買家要支付2%;因此,對賣家屋主而言,若房屋成交價2,200萬元,光是仲介費就支付88萬元,對買家來說,也要支付房仲約44萬元。
因此,想省仲介費的買家,有的會挑上自售房屋的屋主,不過,專家表示,買房透過「房仲」與「自售屋主」流程大不同,尤其,大部份買主必須跟銀行申貸購屋,但如何跟銀行談到優惠條件,這往往不是自售屋主有能力做到的;而房仲頂著公司的大招牌,申請房貸卻容易得多,且貸款成數多寡,往往關係著買家房子的能力,這是自售屋主在交易中,顯得更為不利之處。
對此,金融比較平台Money101總經理周純如指出,部分民眾為了省下賣方負擔的4%仲介費,專挑屋主自售物件來挑選,「但若相關經驗或專業不足,恐損失更多」。
針對買自售屋可能風險及破解之道,Money101表示,第一項風險是「成交價談不下來」,破解方式是「先查實價登錄、再開口殺價」;既然買賣雙方都省下了仲介費,其中,應付出買賣價金4%給房仲的屋主省最多,既然少了一大筆費用,買家可以更極力說服賣家,在房價上稍事讓步,雙方互蒙其利,
不過,開口殺價之前,一定要先查詢「實價登錄」,了解行情,因為一般透過房仲買賣的交易,仲介都會提供相關資料,要買這類自售屋省錢,這個功課就非自己動手做不可。
第二個風險是「假冒屋主賣屋」?千萬不要一昧相信打開門賣屋的,就是屋主!過去,就曾經有屋主親戚借住、卻冒名賣屋;等到買家付了幾萬元訂金後,想再登門找人、卻發現屋主換人了,這筆錢想要討回來,已經於法無據。因此,建議買自售屋的買家,要調閱「謄本」,確認賣屋者就是屋主本人。
第三風險是「賣方捲款而逃」?Money101也提供破解方式為「履保專戶不可少」及「驗屋完成再撥款」;最重要的,一定要找代書協助,在正式交屋前,把錢存在履保專戶中,如果賣方仍有未償還的房貸餘額,買方的銀行會先撥款,代償賣方的房貸,剩下的金額一樣會存在履保專戶裡,等到交屋當天「驗屋」,完成所有手續。
因此,只要買方拿到權狀確認無誤後,代書就會通知履保公司將履保專戶裡所有的金額,一次匯款到賣方的指定帳戶,完成「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此外,周純如強調,屋主自售屋物件,比較適合買房高段班,若屬於第一次買房,或是買房經驗不足者,建議應該透過房仲、幫你篩選有問題的物件。
畢竟,民眾買房經驗不足,房仲居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像房仲會提供產權鑑定、漏水保固、非凶宅保證、履約保障、問題房屋之保證,可預先保障買方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