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表示,向房東表示想申請政府的租金補貼,結果房東跟她說,這樣會涉及報稅,算下來他會不划算。內政部發布即時新聞表示,法令有給房東三大稅賦優惠,呼籲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請踴躍提出申請,有空餘屋的屋主,也多考量將住宅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社會及經濟弱勢民眾。
近日有一名女網友在臉書po文表示,得知政府要推出協助單身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於是傳line徵詢房東租屋後可否申請政府的租屋補助,房東回應這樣會涉及報稅,多出的費用也會轉嫁到原po的身上,算下來他會不划算,表明要跟太太商量後再給答覆。
原po感嘆說:「租屋補助是看得到吃不到,因為就算申請,費用還是會轉嫁到自己身上。」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提高房東配合的誘因,已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稅賦減免。
營建署表示,房東租房子給租金補貼戶,除了月租1萬元免稅,1萬元以上的部分,也可扣除必要費用43%,包租代管更可扣到60%,只有40%租金需申報租金收入。
營建署表示,租金補貼自民國96年開辦迄今至107年,已有47萬278戶家庭受惠,108年計畫辦理6萬5,963戶,截至108年8月26日,已有6萬7,705戶家庭提出申請,單身青年婚育租金補貼計畫戶數則是2萬4,000戶。
內政部呼籲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踴躍提出申請,並請有空餘屋的屋主,可考量將住宅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社會及經濟弱勢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