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韋帆╱台北報導】購屋過程不愉快,建商竟打電話到購屋者公司告狀!有位李小姐日前購買新竹高鐵站旁的預售案「和發首湛」,之後發現建商在合約中載明的驗屋保留款只有5萬元,而非內政部規定的5%,她在住戶群組提醒其他人,卻被業者認為「找麻煩」,要求她回收訊息未果,竟打電話到其公司告狀,引發主管關切,李小姐表示,公司長官雖未對她施壓,但建商行徑太離譜,憤而向《蘋果》投訴。
年僅28歲的李小姐氣憤地出示建商傳來的LINE訊息,內文為「合庫跟寶佳機構關係很好,不管是總行分行都有熟識,我想未來大家都是住戶,希望不要把局面搞的這麼僵,請你儘快將群組文章下架」等語,她控訴寶佳機構旗下和發建設,僅因她在住戶群組中提醒大家關於建商合約有與法律相違事項,竟然就致電到她公司告狀。
李小姐說,與丈夫新婚1年多,今年3月2人決定在新竹購屋,由於工作因素,挑中新竹高鐵站旁的預售案「和發首湛」,選定了40.9坪房子,並加入已購客組成的LINE住戶群組交流。
「和發首湛」為寶佳機構旗下和發建設銷售中的預售屋,據樂居網資料顯示,該建案位於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二路,為14樓高RC建築,距離高鐵新竹站550公尺,規劃2∼4房、28∼47坪產品,全案預計2020年6月完工。
李小姐以簽訂保密協定為由,拒絕透露購屋總價,但新竹市調業者表示,「和發首湛」單坪成交價約在23∼24萬元,目前該案在房屋銷售網站《樂居》的最低價格,43.24坪要價828萬元。
李小姐表示,「上月中有住戶發現,合約上驗屋保留款只剩5萬元,且所有購屋住戶、不分購屋總價通通一樣,與內政部定型化契約制訂的5%不同。」有法律背景的她立刻搜尋法院相關判決,傳給未來的鄰居們,並表示「這樣的合約是無效的」,並在同月23日致電和發建設反應,對方也答應要研議。
但之後建商卻未有討論合約動作,反而是要她收回已傳訊息,李小姐拒絕後,對方竟輾轉聯繫上李小姐的主管,李小姐表示,「買屋過程因使用員工貸款,向銷售人員透露在合庫總行上班,對方竟打電話給她的主管反應此事」,不過李小姐強調,長官僅是恭喜她購屋,沒有施壓,但仍讓她感覺隱私被侵犯。檢視李小姐合約書,發現驗收部分內容指出,買方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屋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但記者查看依工程進度付款一覽表時,看到交屋款部分,卻僅剩5萬元,李小姐指出,「這就是5%變5萬!」她指控此條文對消費者「非常不公平」,住戶們也已集體向行政院消保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
對於李小姐指控,銷售負責人華威廣告協理洪丞彣表示,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合約中有清楚寫上5%保留款,但銷售過程已清楚告知購屋者,是經雙方磋商後,確認階段性付款最後驗屋餘款為5萬元,購屋者同意才銷售,並且合約付款請款表也再三簽名確認,但既然客戶主張該權利,也不會阻止。
而針對致電合庫一事,洪丞彣僅回應,「銷售過程都會了解客戶的財力、工作狀況,加上該案有客戶透過合庫議價,才會知道對方在合庫上班,對方主管因而知道此事並不奇怪,其他部分則依合約進行。」
1.誤以為須下訂才有契約5天審閱期
2.未明示不足與超3%坪數誤差均可解約
3.車位尺寸、車道費用爭議
4.建材、附贈家電品牌記載不明確
5.完工、取得使照日期一再拖延
6.私改驗屋保留款金額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