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7 11:35文/記者張瀞勻
108年度住宅補貼倒數4天,還有1.2萬戶名額可申請。(圖/記者張瀞勻攝)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108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至本周五8月30日截止,想申請卻還沒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或利用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而住宅補貼計畫戶數共60,917戶,目前租金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還有1.22萬戶可申請。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截至108年8月19日止,住宅補貼合計申請戶數60,917戶,其中租金補貼申請戶數55,093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5,163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661戶,其中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戶數5,163戶已超過計畫戶數4,000戶,但租金補貼申請率僅84%,還有10,87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率為33%,也仍有1,339戶可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針對僅持有1間使用執照核發超過10年的住宅,且有修繕需求的家庭,經審查符合資格後,可向承貸金融機構辦理該優惠貸款,最高優惠貸款額度新臺幣8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目前優惠利率弱勢戶0.562%、一般戶1.137%。
內政部營建署提醒,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是提供民眾較低的優惠利率,以減輕其貸款利息負擔,並非提供無償的現金補貼讓民眾修繕。另外,已經修繕的民眾如果未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事先取得緊急修繕同意函,無法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內政部營建署強調,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8月30日受理截止後,審查期間為2~4個月,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於計畫戶數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因此,補貼與否與申請先後順序無關,想申請補貼民眾請務必於8月30日週五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