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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更新 六大建言擴大都更動能

中時電子報
(筆者為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
2019年8月17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筆者為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

適逢921大地震20周年間,台灣再發生88強震,令各界憂心,台灣還有410萬棟屋齡逾30年老宅急待更新,特別是近期吸引老舊住宅更新的危老條例時程獎勵即將於明年5月到期,未來如何擴大都更動能,成為外界矚目焦點,為此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提出六大建言,爭取適度放寬、優化現制,擴大更新改建效益。

首先,危老基地若夾雜公有地,依現制公有地無法循危老條例快速通關途徑辦理,建議政府應盡速研議配套機制。

其次危老基地旁邊有鄰地要納入改建,依規範,鄰地面積須小於危老面積,這項規定將造成鄰地被切出的土地被迫變成畸零地,難以妥善運用。建議政府應適度放寬規定,讓願意納入危老基地的鄰地都能參與重建計畫,有助促成土地整體開發做有效利用。

危老案依規畫基地四周要先退縮才能申請另外的獎勵,實際執行面上會有設計上的困難。這部分建議政府可以調整法規給予適當彈性,如因道路狹小、僅做單面或雙面的退縮,容積獎勵可依退縮比例給予。

此外,部分縣市要求「地下層原核准及放寬的容積率或樓地板面積,重建時僅能配置於地下層」,造成深開挖或獎勵容積用不到情事,也亟待改善,這部建議行政指導地方政府,有關地下層原核准及放寬容積率或樓地板面積,重建時可配置於地上層的替代機制。

第五,則是建議,除劃為「迅行(優先)劃定更新地區」外,符合危老條例適用對象者,可以逕納為自劃更新單元。而符合危老條例適用對象,劃為更新單元時,可不受地方政府有關面積的限制。最後,危老時程獎勵僅到明年5月,時限過短,實應適當延長3年後再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