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政嘉╱台北報導】內政部下月2日將首度開辦「單身婚育租金補貼」,依身分及地區,每月可補貼2600至5000元不等,全台共2.4萬戶名額,以協助減輕租屋負擔,內政部表示,申請審核通過後,11月就能領到;惟申請者需符合3項標準,包括月收入需低各縣市最低生活費標準、家庭成員名下無住宅、戶籍地和租屋處同縣市。
行政院於6月核定「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主要補助對象有3大族群,第1為20至40歲單身青年,第2是2年內新婚家庭,第3為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內政部營建署主秘王東永表示,「單身青年補貼額度,約是家庭戶8折」,補貼額度,各縣市不一,新婚育兒家庭每戶每月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單身青年最低為2600元,最高為4000元。其中,台北市補貼金額最高,單身青年4000元、新婚育兒家庭5000元。王東永說明,「萬一發生申請人租金低於補貼額度,將以申請人租金為補貼基準,及每月租金補貼不會超過每月租屋費。」
試辦方案說明,單身青年定義為20歲至 40 歲、戶籍內僅1人、無配偶、直系親屬;2年內新婚家庭定義為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及配偶;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定義為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含胎兒。
單身青年與家庭申請資格,須符條件:一、每人每月去年度收入所得,須低於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的2.5倍,以租屋處所在縣市為認定,二、申請人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三、申請家庭租金補貼,戶籍地應與租屋處同縣市。
內政部舉例,在台北市租屋單身青年,去年度平均每月所得須低於4萬1450元;在桃園市租屋的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去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3萬6445元,如夫妻2人加上1名未成年子女,即為夫妻去年度總所得,除以12個月後,再除以3人,須低於3萬6445元。王東永表示,首年試辦提供2.4萬個名額,包含單身青年1.2萬名、新婚育兒1.2萬名,若申辦人數過多,將採評點制計分,以收入較低申請人為優先。
王東永表示,「單身婚育租金補貼」9月開放申請,審核通過後,11月就能領到,該方案先試辦1年,總經費10億元是從內政部住宅基金撥款,若要續辦需再爭取經費。申請方式,除可到租屋地各縣市政府申請外,也可透過郵寄及線上申請,除申請書外,需提供戶口名簿影本、租賃契約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建物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