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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到海砂屋天花板崩 一招解套「先搬再說」

2019年08月03日
 
 
 

新北市三重區日前發生出租套房崩塌事件,因疑似海砂屋,依照租賃專法租客若想解約,須證明其物之瑕疵方可解套,主管機關介入希望檢驗卻遭屋主婉拒,此時租客該如何保障權益?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已明顯對租客構成生命上的威脅,所以可直接發函給房東,通知終止租約、放心搬家。
 
新北市三重區頂崁街一間出租套房,7月26日凌晨3時,天花板裝潢隔板連同上方整支樑柱應聲坍落,房客陳小姐質疑住到海砂屋趕緊搬離;但該房屋並未被列管在新北市海砂屋名單,後續工務局欲進入檢測是否海砂屋,卻遭屋主拒絕,對於此事吳翃毅認為,該案梁柱都已經崩塌,無論是否海砂屋,因已危及安全,據《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可發函告知房東,並合法終止契約。
 
據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規定:「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吳翃毅解釋,這是法律保護房客權益的重要條文,房客發現房屋本身有問題,並且危及居住者的安全或健康時,不論簽約前是否知情,也不論租賃契約上是否有載明不得終止租約的約定,房客均得據此原因終止租約。
 
當初因收穫通報為「疑似海砂屋」,工務局也立刻啟動前往檢測,但遭屋主阻攔,對此,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依照實際經驗,房東若不認可房客說法,或質疑交屋前天花板屬於完好狀態,後續就會有爭議,這也是工務局為何執行公權力欲介入檢測的原因。
 
但難處就在海砂屋檢測需要鑽測,倘若屋主不願配合檢測,依照現行法令也難以強制進行,但其實按照片上樑柱已崩落,且掉落在床上,邏輯上對屋主確實有生命安全疑慮問題,但還是建議房客盡量以拍照、錄影方式保全證據,倘若真不幸對簿公堂,手上也會多一份證據,對自己更有保障。
 
新北市工務局表示,該建築物於77年完工的5層樓公寓,曾在105年5月申請老屋健檢,健檢鑑定尚無安全疑慮,不過日前該處出現樓板混擬土塊剝落,民眾質疑建築物為海砂屋,工務局表示,已透過里長協調屋主,提供專業技師進一步鑑定確認,以及免費的耐震初評。
 
工務局強調,市府相當重視居住安全,建築物所有權人應依建築法第77條規定善盡管理維護責任,若發生公共安全問題,依法可裁罰所有權人6萬至30萬元不等罰鍰,更持續追蹤後續改善結果,工務局再次呼籲,所有權人儘速尋求專業協助進行改善。(陳韋帆/台北報導)

陳小姐於新北市三重區租屋,凌晨3點天花板崩落。當事者提供掉落的梁柱、天花板直接砸在床上。資料照片因海砂屋會造成房屋損壞、崩塌,所以該案也遭質疑是海砂屋,圖為仁愛河濱商城。資料照片租屋若不幸產生糾紛需對簿公堂,除了買賣合約外,證據保全也非常重要。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