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政嘉╱台北報導】不肖仲介用「AB約」喬價賣凶宅,還讓賣方吃虧!桃園市30歲的阿丁(化名)近日投訴《蘋果》,他為了出售家中凶宅,懵懂下配合房仲與買家簽下「AB約」,事後發現假價格將讓他多付10幾萬的房地合一稅,而且恐觸犯偽造文書等罪名,後悔想解約,買方卻要求賠償。
桃園市逾30歲的阿丁,前年以總價280萬元買下屋齡逾7年、近20坪1樓公寓給家人住;豈料今年4月初,因家人上吊輕生頓成凶宅,於是委託房仲急售屋,但開價398萬元「很不好賣」;1個月後,終有買家出價150萬元,只是買方為貸款,要求做「AB約」造假成交價格,實際成交150萬元,合約價卻寫360萬元。
阿丁因急於出售,不再堅守398萬元開價,原本對「AB約」不以為意,但事後才發現,因持有不滿2年出售,要多繳數10萬元房地合一稅,還恐觸法,憤而向《蘋果》投訴。
阿丁告訴記者,自己簽「AB約」制式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上填的是假價格,另1份手寫的為真合約真成交價。房仲跟他說買方是一對夫妻,但到場簽約買方有3位,看來像投資客,簽約過程也是買方下指導棋給代書,「這邊價格這樣填」。
阿丁和買方簽約後,回家再翻閱當初購買的契約書,驚覺360萬元假交易價,會因房地合一稅而吃悶虧,「房仲卻全沒告知」,經友人估算恐「賠數10萬元」,阿丁1周後反應給仲介,於是3方於6月中重簽「AB約」,將假價格從360萬元降成294萬元,買方及代書在旁說「這價格就不會虧了」。阿丁不滿表示,第2次簽約,買方還要他自行付掉雙方共3000元代書費,「明明可以避免,便沒答應支付」。
阿丁6月底向房仲反應「希望無償解約」,未得到回覆,7月3日阿丁再投訴《蘋果》表達不滿,隔天稱已得到房仲正面回應「願意無償解約」,但目前卡在買方對終止合約有意見,想要求賠償。
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違法承做「AB約」在業界時有所聞,常因買方自備款不足或投資客想全額貸款,因而將交易價格造假。「AB約」施行關鍵,在雙方擬定的交易價格是否符合銀行估價,以往就曾發生,投資客為詐貸,勾結銀行、仲介、代書,做AB假合約交易的案例。
「投訴人應拒絕AB假合約交易,以免受罰。」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劉韋廷律師表示,AB約一旦以假價格向銀行詐貸,包括仲介、買方、賣方3方都是共犯,有詐欺銀行罪嫌,會面臨5年以下刑責;還有到地政事務所用假價格做實價登錄,導致登錄成交資訊不實,恐觸犯偽造文書罪,也有3年以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