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不只民眾會遇到糾紛,仲介也可能會因為抽佣金,引發爭議!有一名個人仲介協助賣出一棟6千多萬元的公寓後,原本雙方約定買方要給她,百分之一的仲介費,但她控訴對方竟然反悔,不過買方也強調並非不給,而是要等到交屋後才會付清尾款。
投訴人白姓仲介:「我們的尾款的仲介費用要跟他收,他卻說我只付1%,一個人(等於)0.5%,實在很不老實。」
白姓仲介拿出存在手機內的照片,她指稱去年底協助賣出景美這一棟5樓透天公寓,由一名許姓買家以6250萬元成交,不過雙方說好,她可以拿到1%的仲介費,共62.5萬,然而原本約定好4月30交屋,雖然事後展延,但白姓仲介控訴,至今對方仍拖欠她12萬,另一位蔡姓仲介,更有49萬還沒拿到,而且對方還反悔。
投訴人白姓仲介:「他說我1%就是要給你們兩個分的,我大老闆,我很有錢,我不會賴掉你們的服務費,不用寫(合約)了我一句話就算話。」
當初就是看準,許姓買家是闊綽老闆,加上自己是個人仲介,才沒有簽合約,但她強調除了口頭約定,紙上也有寫下做為證明,對此許姓買家強調,紙條內容是雙方在協調時寫下的,並非正式約定,而且也沒有說不給,等到交屋後就會付清,不過律師強調,在當初約定的交屋日就該給齊,但礙於沒有合約,仲介就得想辦法提出舉證。
律師王聖傑:「向法院提出一個民事訴訟,民事訴訟之後,請法官來做一個驗筆跡的動作。」
律師也表示,仲介費糾紛在法庭上相當常見,一般來說房屋仲介費大約落在4到6%,個人仲介1到3%比較便宜,不過遇到買賣雙方,不給付仲介費時,房屋仲介背後有律師團撐腰,相對有保障,然而個人仲介風險就在於,如果捲款神隱,民眾可能求助無門。
但因為沒有合約保障,雙方各說各話,恐怕得對簿公堂,請法院給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