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多麼誘人的詞彙。13年前台北市府喊出「一坪換一坪」,突然喚醒台灣島的貪婪人性,開發商爭相畫地,仲介、代銷、投資客從中套利,有棟老房子的民眾也做起美夢,期望有一天能入新家、房價翻兩番……。五月好宅報報挖掘各地都更實例,讓讀者感受這個比《魷魚遊戲》更幸運、也更慘酷的「都更遊戲」,正在你我身邊上演。
【文/連珠君】「都市更新」猶如玩手遊通關,過了一關還有下一關,只要一關卡住,成績就等於零,整合10、20年,甚至無疾而終的都更案不在少數,只能寄望政府強拆解套。都更專家建議,為保交易安全,避免建商及地主發生財務危機影響都更案進行,最好將信託納入都更程序內。
都更之路長途漫漫,遇到的問題也是千奇百怪,日健機構總經理特助陳彥安透露,曾發生都更案拆屋前請地政機關前往土地鑑界,鑑界後土地硬生生少了7平方公尺,土地價值瞬間少了好幾百萬元,雖然申請複查後,土地恢復原有面積,但想起這一段,依舊令人十分傻眼。
由於都更時程長,政府政策也會改變,導致原有的規劃要重新設計,如為維護總統府天際線視覺景觀的完整性,新建築有樓高限制,使得原來設計30層建築,全部得打掉重練。
還曾遇過都更區內有既有巷道的國有地,因在都更前,裡地的地主沒有全部同意申購,進入都更程序後,得以權利變換後的8~8.5折購入,金額相當高,最後選擇不購入,參與權利變換。地主卻認為,當國有地與地主選擇同戶時,要抽籤決定,等於與民爭利,相當不認同,積極去申訴,但不成功。
即使已經同意都更的地主,依舊是狀況百出,如在簽署信託合約前,表示自己的兒子女兒都要有1間房子,但都更後只分到1間房,因而要求建商要1間房7折賣給他,否則不簽署信託合約,也不配合拆遷搬家。也遇到已簽約地主過世,子女遺產分配談不攏,只好辦理公同共有,往後所有文件、簽名,從1人變成多人,令人擔心未來信託、拆屋是否能順利進行,諸多狀況層出不窮。
陳彥安指出,除了地主整合以外,還曾在合建案中遇到,房屋興建完產權要移轉時,某地主土地設有債權,若債權沒有先行清除,過戶後將導致債權轉移到所有土地上,債權人藉此要求多1倍的還款金額才願意塗銷,造成相當大的困擾。
許多都更案最後都只能寄望於政府執行強拆公權力,陳彥安表示,公司有都更案只差2戶就能完成,但因遲遲談不攏,只能申請強拆,正在申請拆除執照,目前政府要求要取得都更範圍內違建戶的拆除同意書,或是提出違建處理方法,卻卡在有些違建是不同意戶所有,如何取得拆除同意書。
即使取得拆除同意書,政府規定,要經過2次私調及2次公調都不成功,才能進行強拆程序。此外,取得拆除同意書後,要1年內取得建照,可預期的是時間可能來不及,雖然有諸多困難,但若協調不成,也只能寄望於強拆解套了。
想參與都更的民眾,最怕簽約後都更案無法順利進行,陳彥安指出,都更雖然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禁止土地建物的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但禁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一般都更案無法在2年內完成實施,建築也不可能在期限內完工,與合建案不同,地主債權在產權移轉時,僅會轉載到負債的地主戶中,不會牽扯到其他土地,但為避免建商及地主發生財務危機影響都更案進行,還是建議都更納入信託較有保障。
有些都更信託有續建機制,當建商無以為繼時,建經公司可依循續建機制找其他建商或營造廠繼續興建下去,但陳彥安提醒,這並不保證一定會續建成功,若續建資金不足,銀行依舊會要地主補足資金,找有口碑信譽的建商還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