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婚前買房置產的不在少數,但多數專家先前也明確表示,建議買房規劃還是等到婚後再來討論。日前一名女網友表示,自己和男友因為看見近年房價快速飛漲,所以興起了「買房投資」的念頭,她也侃侃而談購屋歷程,並分析出各項優缺點,不料,多數網友不滿單,反而覺得她這樣做「非常愚蠢,血虧的那種」,文章曝光後掀起討論。
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透露,當初發現房價高速飛漲,於是興起了「買房投資」的念頭,但那時候工作才剛滿一年,所以決定找男友一起買房,在開始看房以後,雙方決定以自住需求為導向。另外,因為當時還沒結婚,交往才剛滿一年,考量到雙方的權益保障,所以決定以類似合夥人集資概念,來買房也就是「共同登記」。
她表示,土地所有權、房屋所有權都是兩人產權各半,頭期款、房貸、甚至裝潢也都是一人出一半,若是未來不幸分手沒結婚的話,仍可以理性分開產權,沒有誰佔誰便宜的問題。當然,每個人的狀況不同,該怎麼出資、房貸比例等,也都可以依薪水比例或個人狀況做調整,建議登記產權時,是如何出資以及房貸繳款方式、比例都應該白紙黑字寫清楚,給彼此雙方一個保障,每一筆匯出去的錢也要能夠明確分辨是繳房貸用途,如在備註特別標註等。
▼原po透露,當初發現房價高速飛漲,於是興起和男友一起「買房投資」的念頭。(示意圖 /pixabay)
此外,她也補充「共同登記」當然也有缺點,一、對銀行來說,產權若是兩人以上是相對較複雜的,有可能貸款成數跟利率會沒有這麼吃香;二、會一次把兩人的「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優惠10%」用掉,而共同登記會同時用掉兩人的優惠,這個部分就是大家自己去權衡一下利弊。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傻眼表示,「『共同持有』非常愚蠢...血虧的那種」、「要是要買第二間,兩個人的利率跟成數都會被影響」、「強烈建議想婚前買房的人自己把房價吃下來登記自己就好」、「不會把優惠一次用掉,我婚前直接買太太的名字,就為了婚後還要買」、「一生一屋就沒次數限制了」、「只能說你選擇了弊大於利的方法」、「共同登記會浪費掉首購資格,如果未來要換屋會比較難操作,因為兩個人的首購資格已經用掉,你第二房可能就需要先賣後買」、「要保證雙方權益,就設定抵押就好,到時候不管有沒有分手或要賣掉換屋都好處理」等。
過來人則指出,蠻推情侶買房,我自己也是,當初一個人的現金不夠頭款,兩個人一起買,現在漲了300就算分手大家也有錢賺。但有網友回覆說到,身邊朋友有跟男友一起買共同登記,但我覺得沒有很推,就算55分產權,分手後一方想要房子怎麼辦?當初不就是沒錢一己之力買起來,現在連對方賺的都要還回去,哪有錢? 也別說萬一其中一方的錢是家裡給的,長輩不讓賣房的鬼故事了。
▼過來人則指出,蠻推情侶買房,我自己也是,當初一個人的現金不夠頭款,兩個人一起買,現在漲了300就算分手大家也有錢賺。(示意圖 /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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