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過程中,即使找到了心目中理想的房子,簽定合約時仍需要小心謹慎,以免後續交屋時出現糾紛。House123執行長邱愛莉強調,在密密麻麻的條約中,付款條件、工程期限以及履約保證,必須特別留意。
「如果簽約了,那買賣雙方就進入自行磋商的部分,屆時律師也無力回天。」邱愛莉提醒消費者,買屋前一定要細讀合約內容,裡頭涉及標的物資訊、買賣雙方權利義務及相關交屋配套,她更針對買預售屋合約中的三個項目,解釋為何需要特別留意。
1. 付款條件
付款條件是有關於買方後續付款方式與流程的項目,當中「交屋款」更是約束建商對於後續修繕的重要工具。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買方有權利保留房地產總價的5%作為交屋款,經買賣雙方驗屋合格後,才同意支付。邱愛莉強調,若交屋款遠低於5%,可能會導致建商售後態度消極,消費者務必要特別留意。
2 .工程期限
一般預售屋完工時間大約需要2~3年,但有些建商會在合約中,延長工程期限,有些建商雖強調合約上的期限為保守預估,實際上可能提早完工,但邱愛莉仍提醒消費者,還是要衡量合約中的工程期限,自己是否能夠接受,畢竟若未來產生糾紛,依舊會以合約上的白紙黑字為準。
3.履約保證
履約保證是為避免交屋前,建商惡意捲款潛逃的制度。其中包括:專款專用的「價金信託」與「不動產開發信託」;建商若倒閉,將由其他人接手的「同業擔保」、「公會擔保」及「價金返還」五種制度。
邱愛莉表示,以上五種制度,對消費者最有保障的是「價金返還」,即使建商倒閉,在價金返還制度下,消費者仍可贖回所有已支付款項,不過由於款項凍結,造成建商缺少資金週轉,因此這項制度並不常見;而同業擔保可能涉及出現同業包庇,甚至是同一家公司狀況,其保障性較低。以上制度保障高低,分別是:價金返還 > 不動產開發信託 > 價金信託 > 公會連帶保證 > 同業連帶擔保。
此外,邱愛莉分享了一起與找補有關的合約糾紛。依照法規規定,若交屋後的實際坪數與合約簽訂時落差大於3%,買方有權利可以選擇解約。而這起糾紛發生在買賣雙方簽約成交一間每坪50萬,共20坪的房子,合約內容裡表示,若坪數落差大於3%,買方放棄解約權利,一律以找補方式處理。
交屋時,實際坪數確實出現落差,原本20坪建物坪數縮水至18.5坪,此時必須由建商找補1.5坪的金額給買方,原買方以為找補金額為1.5坪乘以50萬,共75萬元,但翻開已簽合約才知詳載:房屋總價1000萬中,拆分為土地650萬及建物350萬,因此建商找補金額由建物350萬計算,20坪面積換算下來,每坪為17.5萬,找補1.5坪,共26.25萬元,買方因此短差48.75萬元,每坪單價計算方式差了2.85倍(50萬除以17.5萬)。後續買方雖有找律師協助處理,但礙於契約自由原則,買賣雙方簽約內容,律師也無力回天。
「簽約時,你簽名的地方,一定要再三確認。」邱愛莉提醒,若對於合約內容有疑慮,也可以在簽約前,請消保官前來查核,藉此多一層保障,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至於預售屋合約還包含哪些內容?若真的不幸發生糾紛,有哪些求助管道?歡迎收聽這一集的《毛利小姐變有錢》:https://reurl.cc/a1oM7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