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從買到賣都要「稅」!一表看懂買賣過程6種稅:算出隱形養房成本|買房財之道
【文/郭恣禕】台灣近年來房價節節攀升,卻未影響買房意願,依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110年底自有住宅比率達85%,顯示高房價並未撼動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不過一房在手,除了每個月的房貸要繳,房子從買到賣,每一步都有稅跟著來。
除了買房時要繳契稅,之後持有的每一年都要繳房屋稅與地價稅。若想賣屋,則要繳土地增值稅、房屋交易所得稅或房地合一稅,訂定買賣契約時要貼印花,再課0.1%的印花稅(房屋現值+土地現值)。
即使不想買賣,而是傳產給下一代,也有贈與稅或遺產稅要處理,「從取得、擁有到賣出,或最後傳承給下一代的各階段,每一步都離不開稅。」信達聯合會計事務所所長胡碩勻說。
舉例來說,金小姐20年前在新北永和買下權狀約30坪附機械式停車位的大樓,當時每坪單價約25萬元。雖然買入時總價超過750萬,但契稅是採「核定契價」,也就是房屋評定現值的6%,約為32000元。
而每年房屋稅核定的課稅現值可以從房屋稅的稅單上查知,以新北市自用住宅1.2%稅率計算,每年繳納的房屋稅都約落在5000元上下;土地稅則隨著公告土地現值逐年成長,從300多元漲到600元左右。
最近金小姐有換屋需求,決定將這間起家厝賣掉,如今市場行情已來到每坪約45萬,最後以1300萬元成交。由於金小姐是在2016年以前取得房屋,房屋部分交易獲利,依所得稅累進稅率5~40%,要在下個年度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併入財產交易所得一起申報。
優惠稅率 須符合自用住宅條件
至於土地部分,會依照土地漲價總數額乘以適用稅率,在買賣契約成立的30日內申報、繳交土地增值稅,而稅率為20~40%。雖然土地增值稅率驚人,但有機會「重購退稅」或適用「一生一次」的10%優惠稅率,但前提是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
雖然房子從買到賣「萬萬稅」,但胡碩勻認為,拉長時間仍是不錯的投資,而且就傳承角度來看,還比現金、股票更能節省遺產稅。
不過要注意的是,若父親買屋花1000萬元,贈與給小孩後賣出,即使售價同樣是1000萬,實質上沒賺錢,卻因為贈與時採用公告現值計算(假設贈與價值為500萬元),使得帳面上出現獲利,可能就要繳付最高40%的所得稅;若為新制的房地合一稅,最高稅率則是45%。
但若小孩能持有6年以上、並符合自住房地優惠適用條件,就可以將500萬扣除免稅額400萬後,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也就是(500萬-400萬免稅額)×10%=10萬元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