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方姓業者於西屯區一處豪宅經營貓舍,從事寵物買賣、寄養的生意,至少養了30隻貓狗,不過因為寵物遺留的糞便臭味四散社區,引來附近住戶抗議。社區管委會多次反應仍不見改善,遂提告要求遷離。業者供稱遭刁難針對,不過法官指出該社區衛生、住戶居住安寧確實受影響,因此依法應允遷離。
方姓業者在台中七期豪宅經營緬因布偶貓舍,作為寵物買賣、寄養、繁殖等營業場所,並在其內養殖30多隻貓狗。該社區管委會指控,方姓業者將犬隻飼養於露台,怠於清理犬隻遺留糞便,導致強烈臭味四散於社區內,犬貓又日夜吠叫,嚴重影響住戶生活品質。
該社區管委會表示,業者還擅自隨意棄置動物屍體於房屋露台花圃,經多次反應,向動保處、警方檢舉,西屯區公所也發函促請改善,對方仍置之不理,因此去年5月底召開社區臨時會議後,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據判決書,方姓業者審判時未到場,僅透過書狀陳述。業者反駁環境髒亂之情事,並聲稱自己搬入社區後遭百般刁難針對,在遷入不久即頒佈新規約禁止寵物繁殖業入住,但他澄清,自己剛完成全新裝潢,不可能出現環境問題。
法官認為,有證據表明該業者累積2、3日未清理貓狗排泄物之事實,且社區2年前就開始反應飄臭味、犬隻吠叫擾鄰、露台髒亂等問題,並透過LINE要求當事人改善卻未果。
法官表示,方姓業者房屋繁殖、飼養大量犬貓,影響住戶居住安寧,造成社區環境不良影響,未於3個月內改善,而貓狗吠叫也非人力能掌控,因此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應允准許遷離,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