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看舊社區「拿新建案行情」說服買家出價 法官認「涉哄抬價格」知名房仲敗訴
台南地院認定仲介有哄抬價格之疑,判永慶敗訴。(翻攝自Google Maps)
台南一名男子因信任不動產仲介提出的資訊,而出價938萬元買下一戶屋齡18年物件,後來卻發現同區相同格局物件只要750萬元,因此氣得取消交易並提告。法院認定仲介未盡公平提供資訊的義務,且使用不相關的預售建案價格作為房價參考,而忽略同社區實價登錄資料,有哄抬價格之疑,因此判決退回男子10萬元斡旋金,若屋主認為因交易失敗受有損害,也應由仲介與公司連帶負責。
判決指出,台南永慶不動產崇明加盟店朱姓仲介,於去年1月18日為吳姓男子帶看「大道新城社區」一戶物件時,脫口表示先前買家出價950萬元斡旋,因提前撤回而未成交,屋主預計在同日中午與建商訂定每月租金2萬5千元之租約,如果沒有其他人要出價,房子就會出租,並拿出附近新建案等15筆實價登錄資料,宣稱該物件目前行情達950萬元。
吳男因有購屋需求,加上迫於朱男所稱時間壓力,因此未及時查證相關交易訊息正確性,就在看屋後不到一個小時內,出價938萬元斡旋並交付10萬元斡旋金,同日晚間9時30分朱男就來電通知成交,並要吳男隔日簽約。
吳男越想越不對,與妻子上網查詢實價登錄,發現同「大道新城社區」內相同格局物件僅750萬元,租金行情也只有1萬3千元左右,認為朱男提供不實資訊,害他倉促出價,因此於隔日通知取消交易,但朱男不肯,還說吳男違約不僅要沒收斡旋,還要賠償仲介服務費,不如繼續履約,再將房子委由他出售,保證可售得1,080萬元,扣除稅金後,吳男不會賠錢。
吳男因不願再有他人受騙,因此拒絕配合,並在收到存證信函要求履約後,向法院提告,請求永慶不動產崇明加盟店退回10萬元斡旋金。
經營永慶不動產崇明加盟店的廣誠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抗辯,廣誠是台南第一間永慶不動產,有20年招牌,從未因仲介糾紛案件遭訴,本件已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規定,提供相關資訊給吳男,是吳男事後反悔片面毀約,反而造成廣誠與屋主權益損失,請求駁回原告之訴。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廣誠帶吳男看屋時,將性質與「大道新城社區」不相同的預售建案售價當作房價參考之資料呈現,對照吳男提出的周遭實價登錄資料,廣誠未提供最近大道新城社區範圍交易資料,顯然未盡「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類似不動產之交易價格」之義務,此外,廣誠將性質不同之預售屋建案價格列入主要近期價格,而忽略大道新城社區內之物件價格,也有哄抬價格之疑點。
法官認定,吳男可能是因看了朱姓仲介提供的資料,才會錯誤判斷房價,進而對此物件出價,因此吳男以錯誤為由撤回意思表示,並請求返回斡旋金,當然有理由,雖然依民法規定,以錯誤為由撤回意思表示的人,要對相對人負賠償責任,但因本案符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因可歸責於經紀業之事由不能履行委託契約,致委託人受損害時,由該經紀業負賠償責任。」因此就屋主的損害,應由廣誠與朱男連帶負責賠償,與吳男無關。
廣誠不動產經紀公司聲明
更新時間|2023.02.24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