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31日電)
公平會表示,百邑建設公司及新聯昌廣告公司銷售新北市「百邑富都匯」建案,廣告宣稱另外3建案也是建案實績,但並非事實,涉廣告不實違法公平會交易法,開罰百邑建設60萬元、新聯昌廣告公司30萬元。
公平會透過新聞稿表示,「百邑富都匯」建案由百邑建設公司興建並委託富都新開發公司規劃設計,由新聯昌廣告公司負責銷售,該建案廣告刊載輪播的「新濠一川」、「鳳凰花園」、「傳家尊爵」3建案圖片,圖片右下方顯示的建設公司為百邑建設公司及富都新開發公司。
公平會表示,調查發現,「新濠一川」、「鳳凰花園」及「傳家尊爵」3建案,實際上是百邑建設公司股東關係企業的營建實績,而不是百邑建設公司的實績。因此,廣告刊載建案實績的建設公司與事實不符,可能導致買家對建商的營建實績經驗與商譽產生誤解,屬於虛偽不實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呼籲,建商過去的建案實績,足以影響民眾對建案品質的評價及信賴關係,會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建商如果要在廣告上使用過去的建案實績,應該要善盡真實表示的義務,以免觸法遭罰。(編輯:蘇志宗)11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