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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錯戶籍優惠稅率沒了 售屋要再等6年 專家教破解方法

自由時報地產天下
2023年03月17日

【文/記者朱語蕎】

 

 
 

▲不同稅法對於設籍人要求不同,若遷錯戶籍,售屋時的稅費恐大增。

台灣的法令多如牛毛,連專業人士都常常誤判,資深地政士就透露,有民眾名下有兩間房子,自己戶籍留在舊房,為了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率,變把已成年子女戶籍遷入新房子,沒想到要賣新房時,發現不適合房地合一稅自住免稅額,得等6年才適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個案中所有權人名下有2間房屋,1間在2016年以前取得,屬房地合一稅舊制,另外1間在2021年購買,屬於新制房地合一稅適用範圍。所有權人的戶籍登記在舊房,新買的房屋為了辦理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就把成年子女的戶籍遷入,也完成了自用地價稅的申請。

鄭文在說,客戶日前因故想把新買的房屋賣掉,才發現新制房地合一稅如果要適用自住400萬元免稅額及10%優惠稅率,按照所得稅法第4-5條規定: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也就是他們雖然自住,但是戶籍登記是已成年子女,非本人或是配偶、未成年子女,要件完全不符,發現後馬上把成年子女的戶籍和他們夫妻戶籍互換,但如果要適用優惠房地合一稅,必須重新起算,得再等6年才能適用。

鄭文在表示,根據土地稅法,設籍人人包括所有權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但房地合一稅法規定的設籍人只限縮在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每年的地價稅為了優惠,大多數民眾都會去申請,所以會配合完成戶籍登記,但因為很難預測什麼時間會把房屋賣掉,所以只能未雨綢繆,先把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籍登記完成,以備不時之需。

他建議如果名下有2016年前取得的舊制房屋,以及2016年以後再買的新制房屋,務必要把個人的戶籍遷入新制房屋內,避免他日想賣新制房屋,為了房地合一稅優惠稅率,要重新設籍,再等6年的窘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