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農業政策建議書中指出,各縣市政府因「國土計畫法」的授權,地方政府都將農業用地從平地轉山坡地,導致確保糧食安全的「農1」優良農田大幅減少,屬山坡地的「農3」大幅增加,將造成坡地災害。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
中研院今(16日)發布「農業政策建議書2.0」,指出農地近年快速減少與破碎化,尤其各縣市政府因「國土計畫法」的授權,地方政府都將農業用地從平地轉山坡地,導致確保糧食安全的「農1」優良農田大幅減少,屬山坡地的「農3」大幅增加,將造成坡地災害。
繼2013年發布「農業政策與科技研究建議書」後,時隔10年,中研院今發布「農業政策建議書2.0」,根據台灣農業面臨的長期結構性困境,提出8大擘劃方向,包含主張應盡速訂「農業基本法」盡速釐清農業、農村、農民的法定地位和屬性,以及應貫徹「國土計畫法」,控管優質農地並防國土破碎;也主張應健治實體農民學院,以活化勞動人力。
建議書中也指出應培養未來農村發展人才;因應碳匯、基因編輯等新科技,應盡速推動法規調整等;建立農業專家系統,針對戰爭、氣候變遷等議題,協助滾動調整農業科技策略;強化串聯農業科技大數據資料庫;結合「食農教育法」,深化國民對農業的認識。
在國土規劃中,中研院於建議書指出「國土計畫法」著重糧食安全,也要確保農地總量,但因該法第4條中規定,農業發展地由地方劃設、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監督,各縣市劃定的農地總面積雖比2018年多出35萬公頃,但是確保糧食安全的優質農地「農1」各地方政府僅劃設26.7萬公頃,低於41萬公頃的控管基準,而山坡地的「農3」劃設面積則達55萬公頃,是規劃控管基準7.8萬公頃的7倍以上。
中研院於建議書中進一步指出,各地方政府打算將農業用地從平地轉往山坡地,因此雖然農地總量增加,但確保糧食安全的優良農地「農1」非常少外,用山坡地的「農3」大幅增加並無助保障糧食安全,甚至會嚴重影響生態保育,並增加坡地災害風險,也指出這些大幅縮減「農1」優良農地的縣市都是以農業為主的縣市,顯示發展仍以都市化經濟趨勢為主,認為「國土計畫法」實施,應針對農業區提出更公平的發展機制。
依照各縣市報中央部會的農地審議面積中,地方報中央部會農3面積大幅超過「國土計畫法」控管基準的前5名,分別是南投縣、台東縣、苗栗縣、花蓮縣、新竹縣,以南投縣來說,報內政部審議的農3面積達8.34萬公頃,但依國土計畫法的控管基準應僅有0.16萬公頃,台東縣則是報內政部審議面積為7.14萬公頃,依法控管基準僅0.31萬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