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試著向房仲砍服務費時,與其跟房仲說:「我只願意給幾趴,要不要做隨便你,你不要,自然還有別的房仲願意賣。」不如拿服務費當利誘,告訴房仲:「如果能賣到更好的價錢,服務費就給越多。」
讓房仲幫你賣命,這才是重點!
目前台灣房仲業收取的服務費,依規定最高不得超過成交價6%,而通則是賣方最高4%、買方最高2%。另外,雙北市以外的縣市,因房價普遍偏低,服務費以收足6%為主;在雙北市的高房價地區,總佣收通常落在4%上下,部分高總價的豪宅更只收2%服務費。
6%服務費上限是否合理?該不該調降?許多產、官、學專家時常針對這個問題發表高見,我在這裡就不獻醜了。
如果為了省下服務費,跳過房仲直接與屋主買賣,最後反而買貴了,甚至衍生一堆購屋糾紛(隱瞞屋況瑕疵)、交易金流不安全(沒做履約保證)等案例不勝枚舉,衷心建議,買房子還是透過房仲比較好,多一層保障,便多一份安心。
針對房仲服務費,現行法規只有規定上限(不能超過6%),卻沒有替房仲保障下限,也就是說,沒有規定「買賣雙方至少要各給幾趴」,若是買賣雙方在斡旋期間,把服務費先擱置一邊,到最後再來談,房仲居間斡旋時,就容易互相猜疑,上演諜對諜的戲碼,導致互信全無。
因此,既然服務費可以商量、可以議價,房仲想要多少,消費者又願意給多少,最好在斡旋之前就先講清楚。
要建議的是,消費者不要老是著墨在「服務費能否少一點」這個問題上,因為多也不過多1% ~2%,少也只是少1%~2%;試著換個角度思考:把服務費放進談判技巧裡,利用服務費讓房仲願意跟你站在同一陣線。
其實,不論未來法令是否會調降服務費上限的趴數,房仲朝「滿趴」邁進的目標永遠不變。與其跟房仲說:「我只願意給幾趴,要不要賣隨便你。」不如拿服務費當誘餌:「賣的價錢越好,服務費就給越多。」讓房仲幫你賣命,這才是
重點!
過去房價飆漲時代,賣家可以試水溫「賣賣看」,價格調得高高的,A房仲不幫我賣沒關係,自然有B房仲會幫我處理,C買家價格加不上來沒關係,繼續放著等D 買家出現,反正一邊等,房子會持續增值!
可是現在不同了,2016與2023年的房市面臨修正期,想要賣掉房子必須有3 個前提:房子本身條件夠好、價格相當可口,以及最重要的房仲服務費!沒錯,在買方相當稀有的情況下,一有買家出現,又有條件類似的產品待售時,房仲當然會引導買家選擇「屋主願意給最多服務費」的那間房子,人性使然,無可厚非。
因此,如果你的房子屋況先天條件無法改變,價格又已經降無可降,卻還是賣不掉,或許關鍵就在服務費!這時服務費該怎麼談,就很重要。舉例來說,某間權狀30坪的房子,單價行情區間在50萬~55萬元,換算下來,低標成交價是1500萬元,高標則是1650萬元。
直接跟房仲說,我要實拿1500萬元,超過部分都是你們的服務費,甚至買方如果加價到1590萬元,90萬元就是服務費上限6%,我也願意出,買方就不用付服務費。
例如賣1500萬元,給2.5%;賣1550萬元,給3%;賣1600萬元,給3.5%; 若賣到1650萬元,就給足4%。
若達低標給幾趴,超過部分對半拆,例如賣到1500萬~1550萬元,保證給2.5% 服務費,超過1551萬元部分,房仲與屋主對半拆,但以不超過4%為原則。
以上3 種範例,目的都在於將房仲「希望服務費能多收一些」的欲望極大化,房仲自然會想辦法說服買方加價。
房仲最怕的是,廣告行銷、時間、帶看人力成本都花了,最後卻被別家成交。因此,若給房仲公司專任約,當然也能談到較優惠的服務費趴數!
買房子不外乎會遇到兩種屋主,一種是持有時間較久的自住型屋主,因為購入成本低,這類屋主的讓價空間較大,如果此時買家與房仲洽談「在特定條件下,願意給足2%服務費」,房仲當然很願意幫忙殺價!
另一種是持有不到3年的屋主,這類屋主多半是投資客,因為持有成本較高,讓價空間較小,而且長期跟房仲配合的投資客,服務費都給得極低,仗著「長期合作」的關係去拗房仲,通常都只願意給1%~1.5%(甚至更低)的服務費。
因此,如果你喜歡投資客裝潢得美侖美奐的房子,就得做足功課。既然持有不到3年,實價登錄一定有揭露成本,參考投資客購入的價格精算殺價空間,用「給足2%服務費」的條件,請房仲設法「殺價達標」。
「實拿」多少要問清楚,過去發生過,有的屋主說要「拿清的」(台語),最後當價格達標後,才知道原來屋主的意思是,應繳納相關稅費(土增稅、代書費、履保費)、房仲服務費全不包含在「實拿」價!
所以,請記得!以後遇到屋主說要實拿多少,務必進一步問清楚,所謂的實拿的條件是什麼?而且一定要白紙黑字寫下來,以免最後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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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本文摘自/《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陳泰源/金尉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介紹 陳泰源
現職: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
資歷:2010年7月踏入不動產仲介買賣及租賃業至今,逾12年。
著作:《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 讓房仲為你賣命》、《省出一棟房 24招易上手的存錢絕技》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張琬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