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還不了債一定要售屋嗎?一名女子近期房屋因多年前欠債收到「法院查封」通知,擔憂流入法拍,遭打8折起標,決定自行售屋,成功以市價1200萬售出,事後收到337.4萬的「房地合一」稅單,加上房仲費用,驚覺當初不如索性讓法院拍賣,還可大省近100萬。
該女男友4年多前為表愛意,將名下房屋無償贈予給她,從負債族瞬間晉升有房族,似乎迎來美好人生,孰知,去年上半年突然收到「法院查封」通知。
原來,女子多年前曾拖欠信貸,債權遭銀行出售資產公司,她早忘記了此事,而債權公司發現她擁房產後,向法院聲請了查封登記。她擔憂房屋遭法拍會以賤價標脫,立即尋找房屋仲介出售,運氣不錯,由於去年上半年房市景氣不錯,仲介迅速以1200萬售出,與市價相差無幾。
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女子近期突然收到「房地合一」補稅通知,共337.4萬元,讓女子頓時傻眼。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該女當初取得房地現值約206萬元,售價是1200萬元,獲利約994萬元,扣除30萬元費用,獲利約964萬元,依房地合一稅制,「持有期間2年以上未滿5年」,稅率以35%計算,所以必須繳納337.4萬。
不過,如果該女當初不要售屋,直接將房屋讓法院查封拍賣,反而可獲得「非自願售屋」,房屋取得時間10年內20%、10年後15%的稅率。
鄭文在說,「我們假設該女持有房屋以市價9折標脫,也就是1200萬*0.9=1080萬拍定,回推20%房地合一稅,則僅需繳納168.8萬。相較自行售出,兩者稅金足足價差48.6萬,加上48萬的仲介費用,整整相差近96.6萬,相當驚人。」
鄭文在建議,女子收到法院查封通知後,積極售屋還債的初衷令人肯定,可惜在稅制上未經過精算評估,近期銀行不斷升息,疫情也導致國內景氣不穩,若因無法繳交貸款,收到查封法拍通知,不妨先諮詢專業地政士,再行決定售屋或進行法拍,才能做出最有利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