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周希雯報導
買房是人生大事,下手前必須得看好房內格局、周圍環境等;而有些買家看到喜歡的物件後,就會拿出一些錢當保證金,進而與賣方、仲介喬價格。近日就有網友分享買房的慘痛經驗,日前他受仲介話術影響,看了1次房後就心動付了5萬斡旋金,結果後來連續2次看房才發現有「2大問題」,只能無奈放棄買房,5萬的斡旋金也拿不回。
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開頭就奉勸大家:「買房,請您一定要早、中、晚去看一下,如果能下雨天再去看一次最好!千萬別受仲介的影響!」原來日前他第一次去看房,過程中仲介一直強調,他目前看到這個物件很多人搶、要買要快等,他也因此受到影響,當下就付了5萬斡旋金。
仲介在帶看房過程中,一直強調這個物件很多人搶、要買要快等。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由於首次看房是在陰天的早上,事後原PO分別在晴天、晚上時再約2次看房,他這才警覺房子不妥,「我發現那個房子其實有西曬,上面鄰居下班後在開趴,一群人聲音大到我這邊都聽得到」,讓他難以接受而決定不買。但因為仲介已和屋主斡旋到想要的價格,原PO唯有忍痛放棄5萬的斡旋金,「算了,就當學個經驗好了」。
貼文曝光後,網友卻有不同的想法,「西曬等於採光好,不完全是缺點。鄰居永遠是買房子的不可判斷變數,難保你下次不會找到不好相處的鄰居」、「西曬其實只要不是頂樓都還有救,鄰居這種東西老實說除了山上獨棟透天之外,真的只能看人品」、「恭喜您,至少沒走到簽約的階段,事情比較單純也好處理」。也有網友分享慘痛經歷,「我看了N次還是買到漏水屋,偏偏剛過保固漏水浮現」、「我也很慘呀,在屋主的『掛保證沒問題』下,還是買到漏水屋」。
至於斡旋金在什麼情況下可全額退還?永慶房屋表示,若協商成功,賣方同意以買方出價價格出售,並將斡旋金轉為定金時,斡旋金即轉變成買賣價金的一部分;但若協商失敗,斡旋金將會全數退回給買方。此外,買方也可以選擇以「要約書」來表達購買意願,要約書為記載購買房屋意思之文書,一樣會交由房仲經紀人與賣方協商,若是賣方未在要約書所載日期前同意出售,則要約書失效,若賣方同意並於要約書上簽名,則代表雙方達成合意再約定簽署買賣契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