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是10年不吃不喝能否買房的問題,受到升息影響,房貸族要承受的貸款利率再升高。內政部今(2日)發布今年第二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經統計,本季全國的房貸負擔率比第一季上升1.27%,來到39.62%,意即房貸族收入的4成要繳房貸;至於本季的房價所得比為9.69倍,也比前一季多出0.11倍,兩項重要指標再創新高。
內政部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本季全國的房貸負擔率季增1.27%,年增率為3.35%,房價負擔能力雖維持「略低」等級,但已接近「偏低」等級。所謂的「房貸負擔率」,主要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以呈現家戶房貸負擔情形。
內政部分析,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從前一季的840萬元,上升至本季的850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46%,又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從1.358%上升至1.592%,利率明顯增加0.83個百分點。
儘管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從87.68萬元,增加至87.72萬元,但換算成金額僅增加400元,只讓負擔率減少0.02%,使得整體的房貸負擔率增至1.27%。綜合前述結果,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原因,受購屋貸款利率上升影響,而央行分別在今年3月和6月各升息半碼,再加上前一季的影響因素為住宅價格上升,意味著高房價加上高利率,讓民眾難以負擔。
至於本季六都房貸負擔率部分,台北市及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6.12%及52.41%,較前一季上升1.21%及0.96%,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台中市為45.54%,上升0.46%,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為38.26%、38.17%及32.01%,分別上升1.42%、2.58%及0.51%,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在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個縣市。
在本季六都房價所得比部分,台北市為16.17倍,雖較上一季微幅下跌,仍為六都最高;其次是新北市的12.82倍、台中市11.14倍;就連台南市為9.36倍,而桃園市的房價所得比為六都最低,僅7.83倍。值得注意的是,高雄市本季為9.34倍,相較前一季的8.89倍,明顯增長0.44倍,年增也有1.74倍,與重大公共建設及台積電效應有顯著的關聯。
內政部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民眾在購屋時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針對投機客短期炒作抬升房價,加重自住購屋民眾負擔的不公平情形,內政部將持續推動修法予以遏止,以健全房市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