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遺產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者,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按公告土地現值三分一予以減除後辦理估價。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新聞提及,遺產土地價值的計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耕地出租人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時,須就申請終止租約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減除預計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給予承租人補償。因此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訂有三七五租約的土地,於申報遺產稅時,以被繼承人死亡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的三分之二計算遺產價值。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於2022年7月1日死亡,繼承人乙君於申報遺產稅時,列報甲君遺有新北市5筆地號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申報財產價值合計新台幣3,600萬元。但該局發現乙君申報檢附上開5筆土地謄本的其他登記事項註記有「三七五租約」,故分就5筆公告土地現值減除三分之一,核定遺產價值合計為2,4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3,600萬元-3,600萬元÷3)。
提醒民眾,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就遺產土地宜注意有無減少估價情事,若有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逕洽轄區國稅局,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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