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及洪姓女子分別買下台北市億元豪宅「基泰御峰」的23樓,入住後她們發現,只要有人使用頂樓游泳池,她們家就有如同打籃球般「咚咚咚」的惱人噪音,經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基泰建設須各賠償200萬、160萬元,並進行改善工程。可上訴。
林姓公司負責人在2013年以1億多元,買下建物A棟的23樓房屋,擔任家管的洪女也在2016年,以1億多元買下B棟23樓房屋,2人的房屋位於頂樓,上方就是泳池。
林及洪主張,泳池使用人數漸增,她們都察覺,只要有人行走於木棧板,或在泳池「踢水、打水或跳水」,她們客廳、餐廳,就會發生拍打籃球般劇烈且干擾的重低音低頻噪音,林因此被診斷出睡眠障礙。
她們多次要求建商,或透過社區管理中心、管委會轉知建商改善。基泰建設雖有相關處置,但迄今無法改善噪音,她們只能民事求償,維護自己權利。
林及洪也提出噪音學會的檢測報告稱,只要有人使用泳池拍打水面時,林的室內低頻噪音最大音量高達42.1分貝,而洪的室內低頻噪音最大音量也達40.2分貝,都超過37分貝的法規值。
基泰辯稱,泳池開放是正常作息時間,不影響林及洪的睡眠;但法官審理發現,泳池在當年度開放後,每周開放6天,每日開放5至12小時不等,已影響林及洪本應得享有居住安寧的空間。
法官認為,基泰建設當初設計施作時,未在該房屋上方做適當減音、防音裝置設計,以致泳池使用者若踢水、拍水或跳水,就會在林及洪的屋內產生噪音,追根究底應由建商負責。為求慎重,法官還親自到場勘查。
北院認定,有人使用泳池,樓下房屋即傳來惱人的噪音,嚴重影響林及洪的日常作息,判決基泰建設各賠償2人精神慰撫金200萬及160萬元,且須修繕頂樓游泳池,並取得建築師認可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