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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什麼是『謄本』

要去哪申請以及謄本的內容有哪些

謄本抄錄土地/建物「登記資料之標示、所有權及他項權利」等相關事項,謄本資料比權狀內容詳細、且能完整呈現不動產產權,可分為人工登記及電子資料兩種,其中電子資料又分為分為第一類謄本、第二類謄本及第三類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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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分類

∥第一類謄本∥

「登記名義人」或「符合法令之代理人」得申請,顯示完整的登記人資料。

包含: 姓名、出生日期、統一編號、住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等

∥第二類謄本∥

「任何人」皆得申請,依《個資法》規定隱匿部分的登記人資料。

包含: 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出生日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等

∥第三類謄本∥

「登記名義人」或「符合法令之利害關係人」得申請,隱匿部分的登記人資料。

包含隱匿: 出生日期、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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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管道

地政事務所

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使用HiNet帳號登入)

超商申請地政電子謄本

請地政士/代書申請(酌收代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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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內容分部之功能

標示部: 主要記錄不動產的「基本資料」。

『土地謄本』的標示部中,如土地的登記日期、登記原因、面積、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公告土地現值、地上建物建號、其他登記事項等

『建物謄本』的標示部中,除涵蓋上述內容,另記錄建築完成日期、附屬建物的面積和用途、共有部分的面積和權利範圍等

所有權部: 主要記錄不動產的「所有權狀態」,涉及所有權的細節均記載於此。

如所有權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以及所有權人擁有的權利範圍、當期地價、他項權利等

他項權利部: 主要記錄不動產的「他項權利狀態」,是謄本內容最為複雜、易產生糾紛的部分。

如登記次序、權利種類、權利人、債權額比例、擔保債權總金額、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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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有話說: 買賣不動產調閱謄本可完整呈現不動產的最新的產權狀態,比權狀更重要 一切產權的變動,唯有在謄本上有登記才有法律效力,故有法律糾紛需以謄本為依據。

電子謄本申請作業這裡去: https://reurl.cc/j1zMNq

參考資料 臺北市地政局

#謄本 #不動產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