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除了要注意消防安全,還要注意你的房東,有沒有在A你的錢。 新北市一名楊先生投訴,房東竟然以電費漲價為由,跟房客收的錢,從1度電5塊,現在要漲到6塊錢。但這樣的漲法不但完全不合理,恐怕還已經違法了。一起來看為什麼。
打開冷氣好清涼,炎炎夏季到來,民眾都喜歡躲在室內,電費也隨之增加,住在中和的楊先生,突然被房東告知電費要漲價,租客楊先生:「從7月1號開始,電費就是從原本的5塊要漲到6塊,當下就想說我們不是住宅嗎,因為政府說住宅,如果沒有超過一千是不需要漲的。」
收到房東通知,原本每度收5塊錢就已虧損,現在政府漲電費租客電費需要調整,7月1號起將調整為一度6塊,房東秀出計算方式,原本他們分租套房四戶,電費平均5.38元,夏季住宅用電1千度以上要加9%,等於5.87 元,所以要調整為一度6塊,但是這樣的算法卻很有問題。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廖庭輝:「如果他是在夏季的時候都收六塊錢是合法,因為夏季的時候最高上限是6.41嘛,可是因為非夏季的最高上限只有5.0,所以你在非夏季的時期,也收6塊錢那就是違法的。」
台電的電價區分為「夏季」和「非夏季」費率,每年六月-九月為台電「夏季」電費費率,十月到隔年五月為「非夏季」,計算方式則採取「分段累加計費」,若房東一整年都用夏季電費去算,就可能違法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另外楊先生住的是分租套房,每個人都有獨立電表,房東這一千度到底怎麼算的。
租客楊先生:「以我們個人這種上班族來說,一個月不可能超過一千,因為很多時間都不在家。」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廖庭輝:「因為台電的電錶他會有一個,比方說這一個門牌號碼 或是這一戶的總電表,但他就會覺得說奇怪,我為什麼要收到5塊多或6塊,可是因為他整棟加起來他的級距可能會到比較高。」
房客如果遇到不合理的租屋狀況,可以撥打1950,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或向當地縣政府、市政府消保單位,地政單位來做申訴。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