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9 17:00文/記者朱語蕎
資深地政士分享自身買房,會先看不動產登記簿謄本,了解所有權人取得方式。(資料照)
買賣房屋最重要就是確認產權證明,通常會透過身份證、印鑑章、印鑑證明、權狀正本這四樣,來確定是否為所有權本人、是否有處分權、以及是否有效把所有權移轉到買方名下。
資深地政士就分享自身買房經驗,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自己買賣不動產時,第一的時間一定先取得不動產登記簿謄本,因為它分為標示部、所有權部及他項權利部等三大部份。
鄭文在說,「標示部」有面積的大小等重要資料,「所有權部」有所以權人取得的時間、取得的方式,「他項權利部」則確認是否有抵押權或地上權等他項權利存在,而減損所有權的價值,達到保護交易安全。
他表示,所有權部的所有權人不動產取得方式通常有買賣、贈與、繼承、交換、共有物分割多種方式,而其中他最喜歡購置不動產的取得方式為「繼承」,因為議價空間通常比較大。
繼承不像買賣,因為不是出價取得,取得成本幾近0元,鄭文在說,這樣的議價空間就比買賣取得的更大;其次是贈與取得,通常它取得成本也是接近0元,也很有買賣議價的想像空間。
但要注意的是,受贈取得的前手贈與人可能還活著,受贈與人要賣出時總有一定的壓力,議價空間自然比繼承取得的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