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連珠君】房地合一稅2.0自去年7月上路,只要是2016年1月起取得,且於新制實施後移轉的交易,都適用2.0新稅制,最大的影響在於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也納入課稅,且拉長重稅期的持有年限,想適用20%以下低稅率的民眾,成屋須持有5年以上再轉售。
為遏止房屋炒作亂象,房地合一稅2.0拉長短期重稅期的持有年限,在1.0的版本中,持有1年內交易課徵45%重稅,1年以上未滿2年課徵35%,超過2年就能課徵20%稅率的低稅率,但2.0版本持有未滿5年都要課徵35~45%重稅。
另一個重點便是將預售屋納入課稅,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經理陳定中表示,預售屋更特別是將完工前後的持有期間採個別計算,也就是說,預售屋交屋後持有年份將歸零重新計算,重稅期比成屋漫長,以現今預售屋工期動輒3、4年以上估算,須持有至少8年再出售,才可望以低稅率節稅。
除了重稅期延長外,房地合一2.0新制與1.0舊制相比,節稅空間更為限縮。由於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方式為「課稅所得X適用稅率」,其中作為稅基的課稅所得,計算方式為「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因當次成交金額與前次取得成本的彈性不大,故民眾申報房地合一稅,主要會從「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兩方面規劃節稅。
首先在費用方面,包括仲介費、廣告費等出售相關支出,都可以列為費用核實減除,假如沒有證明文件,官方便會以成交總價的固定比率來推計費用,房地合一1.0時,為5%且無上限,不少民眾因費用支出低於售屋總價的5%,便會直接用無證明文件來申報費用。
但2.0新制上路後,則費用改採3%計算,並以30萬元為上限,以成交總價1000萬元、獲利100萬元、45%稅率的交易試算,適用2.0的賣方,應繳稅額為(100-50)×45%=22.5萬元,1.0賣方應繳稅額則是(100-30)×45%=31.5萬元,2.0賣方就要比1.0的賣方多繳9萬元的稅金,節稅效果明顯縮水。
不過,針對自用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的民眾,則維持有400萬元的免稅額,以及超過部分10%的優惠稅率,若因非自願因素調職、與建商合建、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等,也同樣維持20%的稅率。
Q.房地合一稅何時要申報?
A.常有民眾誤解房地合一稅與綜所稅一樣,統一在5月申報就好,事實上,房產完成交易次日起算的30天內,就要向稅務單位申報房地合一稅,假如沒有申報,就有可能被處以罰鍰。
Q.房地合一稅有獲利才要繳稅,賠售、打平需要申報嗎?
A.無論賠售還是持平、獲利,都要申報房地合一稅。
Q.賣預售屋要申報房地合一稅嗎?
A.只要在2016年1月起取得,2021年7月以後的預售屋交易,都要申報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