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_news » 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 業者:「簡單且粗暴」的煙霧彈政策

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 業者:「簡單且粗暴」的煙霧彈政策

自由時報地產天下
2022年05月14日

【文/記者朱語蕎】

 
 

▲政府為抑制炒房,將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恐影響自由市場交易。(記者朱語蕎攝)

行政院在上月通過「平均地權條款」修正草案,其中私法人購屋未來將採許可制,對此,引發建築業界不少反彈,業者認為政府管制過頭,反阻礙自由經濟市場交易,無法解決房價高漲,恐引法後續更多問題,勞民又傷財。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統計2019~2020年自然人購屋宅數51.8萬宅,而法人購置約2.3萬宅,法人購置佔比約為4%,佔比其實不高,但法人購屋有高達38%是購置4戶以上,從業種來看,有4成來自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其他則占了6成,合計法人在這2年內買了2.26萬宅,加上法人擁有多戶住宅人數的比例不低,因而被認定囤房現象較明顯,成為此波打炒房政策下的重點。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從地政司的外國人購屋狀況來看,英屬維京群島的外資在2015~2019年取得13萬坪的建物,位居所有外國人之冠,除了一些中小企業主透過公司名義購屋外,高資產族群也會利用公司名義購置不動產,未來若私法人購屋須採許可制,可能會減少高資產族群利用公司名義購屋的意願,但若有實際購屋需求,還是會登記在個人名下。

 
 

▲不少高資產族群會利用公司名義購置豪宅,像是北市指標豪宅「文華苑」,28戶中有至少6成是法人屋主。(記者朱語蕎攝)

管制私法人購屋 形同「圍堵」房市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勝宏直言,管制私法人購屋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是製造問題,這些私法人都有經濟部發的營業執照,如果營業項目就有房屋買賣,但現在交易還需要經過許可,甚至還限制5年買賣,請問這張執照還有沒有用?
陳勝宏說,這項政策耗費龐大的行政成本和不確定的審議結果,先讓私法人合理的購置理由「頭不過」,再經過冗長程序下經過許可的「頭過」,最後還有長達5年的閉鎖期限制造成「身難過」,頭身被政府桎梏,民間經濟動能形同癱瘓,用這種類似「圍堵」方式治理房市,也容易造成政府是否已無力疏導的施政印象。
以現實面來說,陳勝宏指出,若是法院或行政執行分屬拍賣住宅案件,私法人或資產管理公司,得先取得許可才能參與投標,可能會造成金融體系風險的提升,債權人若要許可才能承受,也將延宕強制執行的程序。另外,若是之前已經簽約的預售案子,在完工後也可能面臨不能過戶或交屋問題,將衍生不少交易糾紛。
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理事長、龍寶建設董事長張麗莉認為,政府不斷祭出打炒房政策,希望能抑制房價飆漲,在實務上,的確有買家會以公司名義來購屋,如果是良心建商,應會特別關注其購屋名義用途,防止其拿來炒房,但政府直接以許可制來限制購屋,在自由市場下不太合理,且現階段房價漲是因為土地漲、原物料漲,這些限制措施反讓人有打煙霧彈的感覺,效果並不大。
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陸炤廷指出,政府在2020年12月「健全房地產方案」提出「私法人購屋許可制」,作為中長期研議的政策,當初背景是為了防堵個?藉由設立公司或股權移轉,來規避房地合一稅短期重稅率。如今房地合一稅2.0已將法人5年內買賣成屋、預售屋,採用與個人相同的45%或35%實價重稅,一定條件下的股權交易,也納入房地合一稅。法人繳納房地合一稅後,盈餘分配給股東還要再繳28%的股利所得稅,現在政策背景已經改變,不應再用原來的方案。

 
 

▲建築業界咸認,限制私法人購買房產,不只徒增市場困擾,無益壓抑房價,反而對經濟景氣提升,恐將帶來負面影響。(記者林耀文攝)

審議許可制耗時費力 衍生問題多

陸炤廷認為,審議許可制除了耗時費力、民間沒有預見性外,1年約1.5萬戶法人購買房屋數量,政府是否有足夠人力進行審查?就算審查通過了,後續是否還要追蹤?如果因外在環境變遷而未按照審議通過的使用計劃使用,原來的許可要不要廢止或撤銷?已辦理的產權移轉與設定抵押的登記又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都企盼政府主管機關深入考量。
台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郭建志認為,縱觀全世界民主國家,都沒有禁⽌或⽤冗⾧且不確定前的許可程序,處理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的立法前例,郭建志認為,房屋不是違禁品,就算由私法人持有,只要沒有違反⼟地使⽤管制,何有政府採取如此嚴格控管之必要。

⾄於擔⼼投資炒作,郭建志說,中央銀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對於私法人貸款已採無寬限期、僅能貸到4成的限制,這些措施是租稅成本、融資成本去疏導,不是用高昂的政政成本去圍堵,而內政部似乎也沒有反對私法人取得房屋的需要性,只要經過專家合議制的方式來進行許可,仍然可以購買。
郭建志表示,草案的設計簡單來說,只要是私法人買住宅房屋,政府就先認為就是炒房,所以原則禁止,但是擔真正有需要的情況,為了避免錯殺,所以個採案許可的方式,另外開了條通關管道。
但這個作法,將會產生問題,只要是私法人當房屋的買方,就要先證明自己不是炒房者,為了證明不是在炒房,就需要動用行政機關採合議制的方式進行審查,在審查結果尚未確定前,所有的買賣程序勢必先進入停擺。而購買方的法人依循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財團法人法等相關法規對於取得不動產在程序上的要求,就此將面臨進退兩難,賣方也要犧牲錯過其他締約的機會,以及冒著時間拖長帶來的交易風險。

高房價民怨無解 建築業成箭靶

代銷龍頭海悅國際總經理王俊傑更直言,這是「簡單且粗暴」的政策,因為政府無法解決高房價民怨,只好把矛頭指向開發商,認為都是開發商、私法人在炒房,王俊傑說,政府有拿出證據說明市場是私法人在炒房嗎?這樣直接限制自由市場交易,等於像共產黨的思維。
王俊傑認為,現在高房價是因為原物料、工資上漲所致,通膨也讓房地產成為投資選項之一,政府應該就這些經濟問題去處理,現在這些政策已經不是在打炒房,而是直接在打擊房地產這個單一產業,讓房地產業成為高房價的代罪羔羊。
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認為,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是猛打擦邊球,將簡單的問題複雜化,因現行法令已對法人短期炒作轉售房屋有重稅伺候,政府以人力不足為由,不主動積極查核,卻改由負面表列禁止,再採正向許可制,不但多一項法令,也多一道道審查的人力。他建議政府,要管私法人購屋炒房,不如管管政府國有市有土地趁勢標售,炒高地價行為,才不致輕重不分?本末倒置,「炒作麵粉與炒作麵包,到底那樣嚴重?」

專家意見
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工會理事長 陳勝宏

 
 


立法是百年大計,應尋求更多共識,私法人投資、置產、需用,在自由市場應與自然人受到平 等尊重與保障,在房地合一稅2.0實施後,私法人的實質稅率負擔遠較個人為重,已可有效抑制投機。藉由租稅、融資方式,可以視市場情況彈性運用,但是用立法採形同禁止的許可制,不僅製造龐大行政成本與民間企業不確定性,在房市不景氣時,也將因為缺乏復甦工具,影響各相關產業生存與金融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