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蔡姓男子委託中信房屋樹林站前加盟店賣房,要求補登3坪陽台被推諉,事後他查詢實價,發現不但房屋被高價轉手,陽台坪數也被補登,這樣現象不少,早年法規未將陽台納入權狀登記,至今有不少老公寓含有「未補登陽台」,屋主辦理陽台補登後,權狀可多2、3坪,在雙北房價增值幅度可達百萬元,因此有不少投資客專買這類物件,縱使短期買賣有高額房地合一稅,仍存在不小套利空間。
蔡先生投訴,原本15坪公寓以總價458萬賣出後,不到半年被以18坪賣出715萬,房價增值217萬。不論房子是否被賤賣,但坪數少賣3.31坪陽台,房價瞬間縮水百萬元價值。
不具名房仲表示,房仲委售陽台未補登的老公寓,實地現勘比對權狀時,有的不見得能看出端倪,有的較具良心素養者,發現後會主動告知屋主並協助補登,但也有部分仲介,會找人頭或找熟識的投資客購入,整修裝潢後並補登陽台,增加房屋權狀坪數與賣相後轉手套利。
買下蔡先生房屋的買家,經裝潢後再補登陽台,不到半年轉售帳面賺了257萬,房價增值約5成,縱使扣除45%房地合一稅,不計裝潢及其他成本,可約有141萬入袋。
據悉,買家買下蔡先生房子後,裝潢再補登陽台,找了另家房仲轉售。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除非有具體事證,否則很難說原仲介與買方串謀,造成蔡先生的損失。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說,過去有案例,房仲透過第三人低價買下來後轉售,賺中間更大利潤,消費者若也認為權利遭侵害,需有明確舉證,對簿公堂才有勝算。
新北市地政局地籍測量科陳科長指出,同一建照的同一棟建物中,有人辦過陽台補登,地政局基於為民服務,會主動寄發通知給同棟未補登的所有權人,不過,進行買賣登記時,地政事務所櫃台因未有相關圖說資料,並不會知曉陽台未補登,也就不會主動提醒。
《蘋果新聞網》追查,蔡先生原持有的4樓公寓,樓下3樓建物謄本,就登載有約3坪的陽台,因此,很難認定是仲介刻意隱瞞,也有可能是買家調閱謄本,或去建管機關申請竣工平面圖而得知,事後再進行陽台補登。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未陽台補登的老公寓,但有的屋主會想已補登過後的價格出售,因此為避免爭議,房仲多會在售屋前,請屋主事先辦理陽台補登。(楊明峰/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