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7日通過內政部所提五大打炒房修法措施,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表示,內政部修法內容,除了檢舉制度外,其他不是搞錯重點,就是曡床架屋,修法不僅多此一舉,還徒增人力負擔。
李同榮表示,這波房價上漲主要是台商製造業大擧回流,經濟成長強勁,資金多、利息低、營建成本上漲所帶動,加上房市景氣循環由止跌點回升到目前的主升段,形成各種成本增加都會被轉嫁的上升循環趨勢,加上中南部幾十年來基期過低,產生的景氣補漲現象。
他表示,過去這段時間各部會打房不手軟,可說已盡洪荒之力,包括央行不斷限貸,已達4.0的地步;財政部由房地合一1.0進階2.0;金管會大幅調高銀行界對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土銀暫停所有土融建融;內政部也由實價登錄1.0進階到2.0。
現在,內政部再進階到打炒房3.0,針對預售炒作提出五大修法,但不難發現諸多不合時宜、疊床架屋的盲點:
首先,限制預售屋轉售,是搞錯方策,因為預售炒房問題不在轉售本身,短期轉售獲利卻又規避重稅才是問題。此外,新法限制預售屋轉售,為避免傷及無辜,將增加排除條款,但無辜者不善理解法條與繁複申請程序,仍然會受害,而投機者還是會鑽法律漏洞。
比如「非自願」,其實海闊天空,界定模糊;又如家人重病,是多重的病?家庭經濟急需,要多窮?離職失業,要多久?無力清償債務,要多無力?要移居,移多遠等。政府因噎廢食,疊床架屋,再來增設排除條款,實非一般人容易理解。
第二,炒作行為重罰五千萬。 炒作是應該管,但現行法令包括實價登錄2.0預售禁售紅單、轉售納入房地合一2.0課稅等,已足夠遏止炒作行為,問題在稽查不力,若是有法不管,五十萬、五百萬與五千萬重罰又有何分別?
第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這是唯一可行,且可馬上見效的政策,除可節省稽核人力,並可立竿見影,透過檢舉制度,政府就不必逐案稽核,承辦人員只做兩個動作,第一,發文請被檢舉者解釋,第二,罪證確鑿者開單罰款。檢舉制度不只可行,而且效果最好。
第四,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這是簡單的問題複雜化,現行法令已對法人短期炒作轉售房屋有重稅伺候,政府以人力不足為由,不主動積極查核,卻改由負面表列禁止,再採正向許可制,不但多一項法令,也多一道審查的人力。
第五,預售屋解約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至15萬元。實務上,現行轉售獲利逃漏稅,查到豈止罰3-15萬,甚至多出數十倍,此修法只是疊床再架屋。若建商作價哄抬售價後再行解約,並依規申報登錄,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逐案即時稽核,才是重點。
李同榮表示,炒房不是沒法可管,而是有法難管,政府已盡洪荒之力,就缺執行力。行政院拍板的五大修法,包括第一項審核特殊因素轉售、第二項稽查炒作事實開罰、第四項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審查、第五項預售解約需登錄的稽查,都會造成曡床架屋、徒增人力負擔的後果,立法院要三讀通過,不可不慎,三思而行。
李同榮指出,就市場現況而言,房價已至高點,未來二年市場雖然仍處多頭隔局,但在房市主升段過後,房價漲幅自會逐漸收斂,市場機制自會調解,現行課稅與罰則已足以令短線投資市場收斂,只要加上檢舉獎金制度的行政命令,就能迎刃化解執行力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