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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央行嚴打養地/建商購地貸款 一年半須動工

2022年1月14日 週五 
 

中央銀行嚴打養地,昨(13)日召開「強化銀行購地貸款風險控管措施」會議,找全體國銀「喝咖啡」,史上最嚴購地貸款控管措施正式拍板,恐對建商造成壓力。

央行明定,購地貸款借款人應切結「一定期間」內動工,一定期間最長限18個月,屆期未動工且未有具體事證,銀行必須雙管齊下,除逐年加碼利率,也得按成數收回貸款,金融機構若未做好貸後追蹤管理,將被列為重點缺失查處。

央行昨日找來36家國銀及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主管召開會議,並由央行業務局局長潘榮耀主持。央行去(2021)年12月17日祭出第四波打炒房管制,其中一項措施鎖定購地貸款,總裁楊金龍當時指出,為避免銀行資金流供囤地、養地,購地貸款新增規範借款人應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至於「一定期間」如何訂定,央行會找銀行業者討論。

近一個月來,央行業務局密集找銀行會商,並請銀行公會擬定相關意見後,昨日終於拍板,央行列四大項,請金融機構納入授信內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明定購地貸款借款人應切結「一定期間」內動工,最長不得超過18個月,屆期仍未動工興建,銀行需「雙管齊下」,除採階梯式逐年加碼計息外,也得逐步收回貸款。

至於逐年加碼幅度與收回多少成數,央行授權各銀行自行決定,並須於授信內規中載明。

央行官員表示,過去有些銀行做法是,屆期沒動工會加碼利率「或」收回一定成數的貸款,現在要求兩個都要做,才能讓建商加速動工興建,央行不希望借款人向銀行借錢,是為了養地囤地,給外界不好的觀感。

央行指出,都更與危老重建無須適用相關條款,另外,建商若無法於一定期間內開工,須經承貸銀行查證有具體明確事證,且屬「不可歸責於借款人因素」者。舉例而言,受疫情衝擊,建商無法順利取得建照,可視為「不可歸責於借款人因素」,但建商主張延遲動工是因為更改設計,很可能被視為「可歸責於借款人因素」,銀行將採緊縮貸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