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出重手修法打炒房,內政部務會報昨日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提出5大修法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與新建成屋換約轉售、預售屋解約需30天內申報、嚴禁製造熱銷假象等炒作行為、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以及檢舉獎金制度等。次長花敬群今(10)日表示,換約是預售屋投資炒作重要管道,此次修法就是要斷絕投資客炒房團獲利管道,管理不合理行為原則上無違憲問題。
花敬群指出,根據統計,今年7月1日起至今,共有9萬5000筆的預售屋銷售資料,而網路平台現階段達1萬8000筆預售屋交易等待換約,等於約2成預收屋交易者想要在短時間內獲利了結,顯示換約是預售屋投資炒作最重要的管道。
花敬群說,這時提出修法,就是要斷投資客、炒房團獲利了結的管道,盼修法後,讓購買預售屋自住回歸常態,市場越來越健康。
對於有業者質疑修法諸多限制有違憲之虞,花敬群回應,憲法是多元價值,涉及公共利益時,政府可以相當程度限制民眾權利,就像證券交易法中也有管制股票交易行為。民眾長期深惡痛絕房市炒作,管理不合理的行為原則上無違憲問題。
他也表示,草案經政院健全房市小組討論並獲共識,昨部務會報通過後,今日將報到行政院審查,期待這會期、最晚下會期,就能送立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