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記者朱語蕎】
▲
近期隨著「城中城」大火議題,建築物安全問題再度受到關注,民眾該如何審視自己住家是否安全?台北市建管處提供兩大類資格評估,只要是在都市計劃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局)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之合法建築物,符合「危險」、「老舊」兩資格之一者,就適用危老條例,可申請重建。
1.經建築主管機關(都市發展局)依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
2.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1.屋齡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者。
2.屋齡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未設置升降設備者。
台北市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辦理危老有三大流程,1. 確認適用條件,2. 報核重建計劃,3. 申請及核發建築執照。不過所有階段最困難的是取得建築物的所有權人100%同意,想要推動危老重建,住戶的團結最為重要。
▲
台北市老屋屋齡超過40年建物比率40.39%,為六都最高,更有高達70.58%的建物屋齡超過30年,劉美秀表示,危老最大特色就是「快速通關」、「獎勵明確」及「稅捐優惠」,提醒想危老重建的居民,申請及相關獎勵措施是有申請期限,務必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