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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22:26位於新北市板橋區西側的「群益大廈」社區,近期因地主準備將打通40多年的便道封起,牽扯出公安救災疑慮,居民除在中正路上的社區出入口旁聚集抗議之外,更前往市府陳情。
社區便道被封 可能影響救災
該社區目前有兩條通道,社區「大門」位於較狹窄的中正路325巷1弄內,40多年前因出入不便,售屋的地主和買方協議,承諾再開一條便道,讓居民可從路寬較寬的中正路幹道旁進出。然而據了解,當時這條便道用地的產權並未過戶給社區居民。
近期,過世地主的繼承人準備將便道收回、封起,引起紛爭。當地居民認為,封路除造成進出麻煩之外,未來若有救護、救災需求,車輛、救災管線將會更難進到社區內。
雖然前地主和居民之間有協議,且該案涉及救災、救護等重大議題,但由於便道用地產權本就不屬於居民,且「既成道路」也有相關規定,居民當前對於保留這條便道的主張,仍難被視為有效。
既成道路 須供不特定人使用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這條道路是否應該被留下,牽涉到它能否被認定為「既成道路」。根據1996年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00號指出,「既成道路」有幾項構成要件:
(一)土地成為道路供公眾通行。
(二)已歷數十年之久,實務上多認為需二十年以上(最高行政法院92年判字第1124號判決)。
(三)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四)供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
(五)需歷經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該案所有權人最初同意提供道路給居民使用,且已經超過40年,雖符合上述第二、四、五等要件;不過,由於使用該道路者為進出「群益大廈」社區的居民,雖屬於公眾,但是否為「不特定公眾」或有爭議。但最關鍵的地方,在於該社區已有「大門」出入通道,雖然中正路325巷1弄較狹窄,但仍可通行,因此私地主所封的道路應非供「必要通行」,而僅是為了便利省時,因此,這條被當作「便道」小路,基本上應該不容易被視為「既成道路」,讓居民繼續使用。
購屋多問幾句 避免多費心力
該案還須經過雙方協調或司法程序,才會有清楚結論;不過,若最後的結果,是地主可處置該便道用地、封路,那麼社區未來勢必得設法解決更棘手的消防、救護動線問題,除了管委會需經歷漫長討論外,還可能要多花費額外金錢加強社區消防安全、救災救護品質。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也要提醒,民眾若有機會購屋,除了注意基本的格局、坪數、價格之外,也必須在消防車輛動線、救災規劃上多問幾句,若有相關圖面可參考,就會省去未來更多疑慮,這些反而是在購買一般預售屋時,民眾不太容易清楚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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