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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熱搶買房 先簽本票卻後悔消失 賣方用這招反制

2021/10/19 10:57文/記者朱語蕎

房市熱絡,不少人會衝動購屋,若已簽訂契約,就有可能會被沒收價金。(資料照)

房市交易熱絡,市場也轉為賣方市場,不少買方擔心今天不買,明天就被買走而衝動購屋,出現不少先簽商業本票簽約,如果房已簽了買賣契約書,但卻後悔不買該麼辦?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按照買賣契約書規定,買方反悔不買,解除契約後,已支付的價金都會被賣方沒收。如果是賣方反悔不賣,解除契約後,已收的價金會加倍返還買方。

不過鄭文在也說,衝動型的買賣在不動產買賣比較罕見,一來產品價錢高,二來購房猶豫期比較長,所以,違約的情事,並不常見。

但是,為了促銷及儘快簽訂買賣契約,「見面談」和「商業本票簽約」成了常態,一來節省時間,二來當機立斷,買賣契約成立後,買方將簽立商業本票的金額,匯入履約保證帳戶,開使買賣的流程申報。

而當買賣契約書成立、商業本票簽立後,買方突然反悔不買,賣方該怎麼辦?鄭文在表示,不少買方認為只是簽立商業本票,賣方應會自認倒楣不追究。

其實賣方可透過存證信函催告程序,解除買賣契約並主張沒收已經支付的價金,將該商業本票送法院本票裁定,取得裁定及確定證明後,至國稅局查詢買方的財產清冊, 若買方名下有土地房產,就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查封並交付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