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_news » 房屋增設電梯 須加徵房屋稅

房屋增設電梯 須加徵房屋稅

住展房屋網
2021年10月18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齡化社會來臨,許多既有房屋為便於長者活動增設電梯,而屋主加裝電梯前須了解,電梯也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台中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以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作為課徵對象,電梯自然屬於課稅範疇。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因電梯屬於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設備,應按其載客人數、停階數、電梯速度等,核算房屋現值,並依房屋主建物的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不過,如果房屋加裝的電梯,符合特定條件,仍能享有免稅優惠。

電梯能否免稅 規格、用途是關鍵

台中市稅務局指出,若民眾裝設電梯的房屋位於台中市內,且符合載客人數6人以下、停階數5停以下條件,自2018年7月1日起,便無須另行核計現值,課徵房屋稅;另外,如果房屋附設電梯的用途,是供運送產品使用,而非為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則稽徵機關會將該部電梯視為一般機器設備,准予免併入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若民眾持有的房屋,在課徵房屋稅後才裝設電梯,須檢附電梯設備的載客人數、速度及停階數規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併入房屋稅籍課稅;如果民眾未確實申報,遭人檢舉,除須補繳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以罰鍰。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