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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賣紅單建商被罰? 公部門:罰的是沒建照就賣

▲▼預售屋,預約單,建商,紅單,買賣,稽查。(圖/翻攝自台南市地政局網站)

▲預售屋交易亂象多,政府也積極稽查。(圖/翻攝自台南市地政局網站)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全台各地的房市熱度高,也引發政府單位關注,不過有建商表示,提供給消費者的預約單(紅單)僅是保留看屋的資格,而消費者私下轉賣預約單賺錢的也不是建商,但裁罰都是建商承受相當不合理。公務機關則表示,罰建商是針對未取得建照就開賣,買賣紅單才是罰行為人。

 

 

最近房市可用「風聲鶴唳」來形容,因為只要哪個建案現場傳出「熱賣」、「排隊」的消息,立馬就會有政府官員上門關切,而民眾買不到房、買不起房的民願也促使相關單位更用放大鏡檢視案場作業,因此常有許多銷售狀況佳的建案「拜託」媒體不要報導,變成「賣得好不敢講、賣不好也不敢講」的奇怪現象。

高雄市地政局局長陳冠福則表示,為了更保障消費者權益,將持續不定期針對預售屋交易熱區或涉不當銷售手法之預售屋銷售建案,加強辦理聯合稽查。

事實上,預售屋交易的亂象大多出在建案正式開賣前的「潛銷」階段,業者為了避免造成排隊現象引來政府單位注意,大多利用預約制接待客戶,取得俗稱「紅單」的預約單後,待取得建照再由案場約回簽約,而有心人士上下其手的時間點就在這裡,1張紅單加價10萬元、20萬元轉手給他人相當常見,賺取這不用繳稅的價差。

▲▼預售屋,預約單,建商,紅單,買賣,稽查。(圖/翻攝自台南市地政局網站)

▲建案未取得建照前若賣預約單,就屬於違法行為。(圖/翻攝自台南市地政局網站)

不過若被查到紅單交易,該被裁罰的是誰?就有建商喊冤認為明明賺錢的是第1首取得紅單的人,為何裁罰建商,不過公務部門則表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也就是說,政府機關罰建商是罰「還沒拿到建照就開賣」,對於買賣紅單的人則是另外如不當獲利或逃漏稅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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