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啟動囤房大戶查稅行動,將針對擁10戶以上的非自住房屋者共計1734戶,查緝有無短漏報租金收入的情形,最高可處所漏稅額3倍,專家、學者肯定此舉有助於租稅公平、改善租屋黑市,但對抑制租金、房價並無幫助,甚至恐將租金轉嫁到房客身上。
財政部初步統計,全國擁非自住房屋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共計1734人,並已發出輔導函,要求若有出租事實,應依法報繳綜所稅合所得稅,自動補繳短漏報租金者免罰,否則最高可處所漏稅額3倍、並追溯至7年課稅。
以台南市為例,2位自然人各擁78戶非自用房屋,榮登台南「囤房王」,不僅成為這次國稅局查稅目標,也將是台南市明年課徵「囤房稅」的重點對象。
景文科大財金系副教授章定煊分析,囤房大戶多是地主,或是早年「存屋族」的透天屋主,其土地與建商合建為大樓,分回多戶後並未出售,用來收租;而10戶以上者的房屋,佔市場總量比例最少,被加強追稅,影響層面小,但具備宣示效果。
「10戶者人數較少,抓完了,可以再向下查緝9戶者,一層一層往下查,很有殺雞儆猴的效果,像是過往打豪宅的方法,講求不傷身體,再講求效果,打一個卻嚇到十個!」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說。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暨顧問部總監黃舒衛指出,財政部2014年嚴查台中七期不動產交易逃漏稅,查到一家房仲都生存不下去,確實有所效果,畢竟囤房大戶、公司行號對政府查逃漏稅,特別警覺,不過,這次針對包租大戶查稅,有助租賃市場的透明與健全,卻不會使得房屋供給變多,更不至於打下房價或租金。
章定煊說明,囤房大戶多為專業包租公,通常持有物件的條件較佳,若是誠實課稅,有能力將多付出的稅金,轉嫁到房客的租金上;或者是預期未來房價上漲,索性空囤房屋,不賺出租報酬,而是瞄準房屋增值後出售的資本利得,因此,對釋出房源,抑制房價或租金,並無實質效果。
至於實施囤房稅會比查逃漏稅有效?黃舒衛認為,最大問題是稅基偏低,實施囤房稅,對多屋族殺傷力有限。章定煊則悲觀認為,買房已成全民運動,預期房價上漲已成市場普遍的共識,縱使實施囤房稅,對抑制房價也於事無補,除非下猛藥讓房價「硬著陸」,但政府礙於民情,認為出重手的機率不高。(楊明峰/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