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的預售透天案「樂透天」原定去年初交屋,但建商卻拖了快8個月、到今年3月才交屋,此外,還被住戶發現有近1坪的誤差,建商協調願賠償48名已購戶各6萬元,但被其中3戶拒絕,告上法院,一審判建商應賠45.9萬元,提告住戶吳先生告訴《蘋果新聞網》,「扣掉打官司及一年多訴訟期,賠償結果不符合成本,但仍要出一口氣!」並抱怨建商判決迄今仍不出面。
建商回應,因是「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去年就與大部分住戶和解,少數戶別持續溝通中,仍會繼續上訴。
根據台中不動產糾紛官方統計,去年至今年Q2共有25件因交屋遲延申請調解,其中超過半數是位在太平的建案「樂透天」,該案為48戶的4層樓透天,格局規劃4~5房,總價1千多萬元;據了解,當時該案被鄰房檢舉,未順平道路與道路間的1公尺落差,導致建商延遲取得使用執照,連帶交屋也順延,後來又被住戶發現坪數誤差。
已購戶吳先生(40歲)是一名自營商,他告訴記者,因家庭人口增加,2018年購入太平成功東路「樂透天」建案,地坪19坪、建坪42坪,總價約1100萬元,原本該案預計2020年初完工取得使照,卻一路拖了228天,直至當年度下半年取得,而到今年3月才順利交屋,引起社區48名住戶不滿。
據悉,盛邑去年經過2次調解住戶,第一次提出賠償各戶一台電視機未果,第二次以每戶賠6萬達成協議,至於坪數誤差以「市價一半」找補,多數同意,但包括吳先生在內共有3戶,不滿建商「未按合約」而告上法院。
人生第一次買房的吳先生說:「本來計畫趕在40歲前住新房拚二胎,沒想到交屋一拖再拖,還發現權狀坪數短少近一坪,只希望要求建商按照預售屋合約精神走,更不能接受被『打折』的補償方式」。
「自己從事加工業,光是幾塊錢的交貨都要照實,何況是花上千萬元買的房子!」去年吳先生對建商興起訴訟,訴求延遲交屋228天加上坪數誤差(近1坪),8月一審判決出爐,遲延交屋部分,按取得使照前已繳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為利息,共計約32萬元,另加上坪數找補近14萬元,等同小蝦咪告贏大鯨魚,建商被判賠45.9萬元。
對此,盛邑建設經理詹先生認為,延遲交屋是因鄰房要求計劃道路「順平」及排水問題,因而重新提出排水計畫,導致使照取得延遲數月,之後會再進行二審上訴,同時向住戶取得共識。
詹先生無奈道:「當然建商責無旁貸,但沒有建商會故意逾期交屋,並非所願,但真的是不可抗力之因素,去年就與大多數住戶達成理性的和解。」並透露,共48戶、幾乎全數和解完畢,目前僅有3戶正在進行訴訟。
吳先生對此不認可,他表示,建商從一開始的預售合約就未按照內政部定型化契約,除了遲延交屋賠償的萬分之二利息(規定為萬分之五)以外,還有坪數誤差找補的規定,「還是自己機警交屋前向代書先取得權狀,對照買賣契約書才發現短少近1坪」,否則很多人都忽略這個步驟,蒙受虧損。
他強調:「在台灣買房很辛苦,尤其雙邊背景不對等的情況下,很容易被牽著鼻子走,但我認為,雖然扣掉打官司成本及一年多訴訟期,最後的賠償結果根本不符合成本,但既然都願意花了上千萬元買房,這只是爭取應有的消費權益,仍要出一口氣!」
益宏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忠宏表示,為減少交易糾紛,提醒購買房屋前應「停看聽」,在簽名前「仔細看」,切記合約可對照《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降低未來糾紛風險,萬一到訴訟階段,法院仍會以公版契約為準,對於建商以個別合意磋商方式簽訂不利於消費者的條款,未必會採信。(王鈞生/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