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市遞延性買盤傾巢而出,市場熱鬧有餘,雖然7月1日實價登錄2.0已上路,嚴格禁止紅單(購屋預約單)轉售給第3人,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坊間最近已傳出有用30萬元「賺紅包錢」名義,來變相轉售預售屋權利的案例。內政部地政司對此明確表示,有對價關係就屬違法轉售,最高可罰百萬元。
近年因為紅單炒作盛行,為使不動產交易資訊更加透明即時,並減少投機炒作,預售屋新制也將紅單納管,建商如有使用紅單銷售,也不得有保留出售等事項,以保障承買人,買家也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3人,若違反規定,將按違規戶數處15萬至100萬元罰鍰。
內政部日前首度與19個縣市政府,全面發動聯合稽查56個預售屋建案,其中有36個建案違規,占比超過6成。這次稽查發現有48個建案使用紅單,其中1個建案使用的紅單違反規定,將按其違規戶數,每戶處罰15至100萬元。內政部表示,中秋連假有不少民眾前往賞屋,也會密切嚴查928檔期預售屋建案銷售情形,如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將迅查嚴處。
近期有投資客在售屋平台上,因好不容易抽到某預售屋案的紅單,但想讓出又擔心觸法,所以想出「簽私約、日後再正式換約」方式轉讓,「費用就是30萬元紅包錢」,刊登訊息也未提及預售屋紅單。
景文科技大學財金系副教授章定煊表示,用「紅包」來規避轉紅單轉售,首先是可能有逃漏稅的問題,其次是恐衍生許多交易糾紛,因為在正式換約前,若建商、賣方任何一端無法履約,或買方中途反悔不買,這個帳要算誰的?還有,投資客是自己想轉讓?還是有不肖建商刻意透過投資客大量轉讓?這將使實價登錄價格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