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煒哲/台北報導
網友在社團《買房知識家》發問,「如果房子是奶奶的名子,房價550萬(新成屋),用400萬跟奶奶買這棟房子,會不會有贈與稅問題?」地政士林忠彥表示,國稅局判定是否有贈與稅,主要看親屬(買受方),是否具備「穩定薪資」、「還款能力」、「基本存款」這三大要件。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曾敬德表示,如是親屬間不動產交易買賣,民眾應要注意,親屬間的往來資金來源都要清楚,因為國稅局認定,親屬(二親等)間財產買賣,應提出親屬(售出方)無提供貸款、或他人借的款項支付給(買受方)證明,否則會有贈與稅問題。
林忠彥表示,親人之間的贈與稅認定,要看這名親屬(買受方),是否具備有「穩定薪資」、「還款能力」、「基本存款」等3大要件,假設買受方只是學生,或是剛畢業,沒有一定存款,可能就會被國稅局課徵贈與稅。
林忠彥補充,國稅局審核是查驗親屬間(買受方)是否真的有購買物件能力,藉此判定,提醒民眾注意,才不會有贈與稅問題。
律師周念暉表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若不能提出支付價款的證明(包含金流、收入及資金來源等證明),就會被稅捐單位認定是「假買賣,真贈與」,除會被課徵10%至20%的贈與稅外,並可能會按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6條規定,被處以漏稅額1至3倍罰鍰,及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1規定,被追究逃漏稅之刑事責任。
原文網址: 親屬間買房涉「假買賣、真贈與」 3條件認定課稅基準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040841#ixzz72Qr1BsW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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