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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海砂屋、危樓」可強拆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2021年05月14日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4)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主要修正內容為第57條、第61條和第65條,明定都更案內危險建築,可取得「多數共識」後,免除拆除前公、私調程序,同時提高容獎至最高原容積1.3倍之誘因。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此次修法可有效提升危老建物重建,降低災害,讓國人住得安全又安心。

危老建物未來只要取得「多數決」同意,即可進行拆除重建。(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降低都市災害風險 讓國人安居免於恐懼

內政部表示,在921大地震發生後,政府雖已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相關規定,但之前興建的6樓以上建築物全國約有3.62萬餘件,這些建築物因戶數多、整合不易、獎勵不足、實務執行上缺乏政策誘因,推動不易。

這次修法通過後明訂,都市更新範圍內,若有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在民眾已有拆除重建共識下,且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均經審議核定後,地方政府得依建築法規定程序先行拆除,另外考量上述建築物具有改善的迫切性,也同時放寬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之容積獎勵規定,期望加速都更進程。

子法儘速到位銜接 並持續輔導老屋健檢

內政部表示,為讓新法可以落實執行,有關海砂屋應拆除重建的認定方式,地方政府已有執行經驗,將由地方政府自行認定;對於耐震能力不足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標準,內政部將儘速邀集相關專家學者研商訂定,並由地方政府依此標準及專業機構及人員的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據以認定。

此外,營建署也會持續輔導地方政府辦理老屋健檢,協助民眾診斷出有風險的社區,並輔導辦理都更改建,共同打造更耐震、舒適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