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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屋夜半卻咚聲嚇人 建商設計不良要賠2戶220萬

2021-04-25 21:02聯合報 記者王駿杰/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有兩名女子用1600萬元買24樓頂樓當鄰居,入住卻發現供水設備設計不良,產生水錘現象,不時會在牆上出現聲響,兩女嚇得找鑑測單位量測,確認是設計瑕疵,分別向建商求償33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定建商供水設施有瑕疵,判建商要各賠2女110萬元。

 

兩女稱,24樓頂樓經常聽到不明震動聲,廠商來維修才發現是供水設備設計不良,連在半夜睡覺時都會聽到「砰!砰!砰!」撞擊聲,有如鬼片情節,讓人驚嚇不已,還嚴重失眠,精神要崩潰,最後花30萬元找專業單位量測,發現頂樓住戶夜間噪音超過60分貝,且一小時就出現18次供水設備聲響,每秒持續4次,夜間6小時出現35次聲響,已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兩女要求,建商應就供水設備噪音減價250萬元,並給予精神慰撫金80萬元,各索賠330萬元。

 

法官調查,屋內最大音量經測量單位測量一戶為32.8至79.3分貝;一戶是26.3至67.4分貝,超過噪音行政管制標標準,應減價50萬元,供水設備噪音瑕疵部份,認定水錘現象造成的噪音已超越噪音行政管制標準,影響住家嚴重干擾,

 

量測單位測得屋內最大音量一戶是32.8至79.3分貝;一戶是26.3至67.4分貝,超過噪音行政管制標標準,認應減價50萬,另外,因供水設備噪音瑕疵部份,認定水錘現象造成的噪音已超越噪音行政管制標準,影響住家嚴重干擾及不便,而引發焦慮症,出現緊張、焦慮、胸悶、睡眠障礙等症狀,造成原告居家安寧及人格利益的侵害,超越一般人於社會生活中所能容忍程度,對其身心健康有負面影響且情節重大,審酌應賠60萬元,各應賠110萬。

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定建商供水設施有瑕疵,判建商要各賠2女110萬元。圖/報...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定建商供水設施有瑕疵,判建商要各賠2女11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