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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兩種買房省錢方式 房仲:看似賺到可能大虧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2021年4月23日 週五 
 
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一間房子動輒數百萬、上千萬,多數人在交易過程中都會想貪點便宜,省點花費。房仲表示,有兩種常見方式,看似賺到,但沒有掌握好,到頭來反而可能變成大虧損。 

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張漢超表示,最常見的就是買屋送家電、裝潢。屋主或建商表示用送的,感覺好像賺到,但一來送的家電贈品,可能你並不需要,可能有瑕疵,但賣方已加在房價中,賣你比較貴。 

更要命的,也有可能是屋主藉由華麗的裝潢遮掩漏水、壁癌、海砂屋等屋況瑕疵,傻傻買下,麻煩無窮。 

張漢超表示,要貪這種便宜,第一要想清楚贈品是否符合需求,第二,要注意賣方是否將裝潢或家電灌入售價,總價是否不合理。 

賣方如果是建商,附贈項目也都是自己想要的,那麼要記得保留相關贈品廣告單,並確認合約內有無載明細節,有白紙黑字的擔保或保固,日後交屋才能避免收到規格不對、瑕疵贈品。 

中古屋主承諾要附贈的家電,也應寫在契約,過去就曾有買家,因屋主表示要送家電,以為賺到,不砍交易價金,但因未將口頭承諾寫入契約內,最後屋主不認帳,又無法舉證,結果房子買貴了,家電也沒了,賠了夫人又折兵。 

另外,不論買屋或賣屋,不少人認為不透過房屋仲介就可以省下一筆費用,張漢超表示,這對不動產交易經驗老道的人而言確實是如此,但對一般人而言,這麼做卻不見得省,反而有風險。 

張漢超指出,找仲介處理不動產交易的好處在於業者資源充足,比較有把握找到合適的買方或賣方,對於平時就忙於工作和家庭的消費者其實可以省下不少資訊蒐集和過濾的時間。 

此外,仲介業者有對銷售屋況調查的義務,對於屋主不但可提供具體的銷售建議計畫,對於買方也能做到初步篩選交易標的的目的。 

他表示,過去曾有租客假冒屋主售屋,也有假買方真詐欺的案例,因此若決定要自買或自售房地產,對於交易對象的一定要做好身分調查,查閱謄本、核實身分證,同時也請自己找來的代書做履保,這樣才能有基本的交易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