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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公告逾期未辦繼承房地,將辦說明會協助相關人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2021年04月07日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竹縣各地政事務所於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新竹縣政府地政處為保障民眾繼承權益,並邀請各地政事務所於4月至5月期間舉辦3場「未辦繼承登記列冊公告說明會」,活動時間分別為4月17日9點30分在竹東地政事務所、4月24日9點30分在竹北地政事務所及5月1日10點在新湖地政事務所舉行,本次活動結合國稅局、稅務局以及地政士從業人員,除了現場發送精美小禮品外,也發送繼承登記暖暖包(懶人包),歡迎鄉親踴躍到場聆聽並提出諮詢,讓地政人員協助您完成繼承登記。


▲竹縣公告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建物 將辦3場地方說明會協助繼承人登記(圖/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呼籲民眾儘快辦理繼承登記,確保自身財產權益;且遺產繼承無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利,期盼透過說明會讓民眾盡快登記及解惑。

地政處表示,這次公告中,被繼承人有1,785人、土地4,498筆、建物73棟,依2021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已高達34億餘元,其中單筆土地價值最高位在竹北市約有9千萬餘元。其公告資料揭示於不動產所在地及被繼承人原戶籍之鄉(鎮、市)公所及村、里辦事處公布欄外,另各地政事務所及縣府地政處網站皆可查詢。

地政處說明,為促進土地利用及維持地籍資料正確性,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每逾一個月罰鍰登記費額1倍至20倍;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3個月,公告期滿後如仍未辦理登記,將列冊管理15年;列管期滿後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在繼承登記實務上,繼承人可能因為不知遺有財產、兄弟姊妹協調不成、繼承人旅居國外、遺有債務等原因,導致辦理繼承登記上產生種種困難。建議您,如果因為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一起申請時,可由部分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避免逾期申請登記而有罰鍰以及標售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