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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稽查 16案契約違規

要求限期改正 僅2案完全合格


內政部26日在全台9縣市展開第3波預售屋聯合大稽查。內政部提供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楊明峰/台北報導】政府動起來!內政部26日於全台9縣市展開第3波預售屋聯合大稽查,26案中僅2案完全合格,不過使用紅單(預約單)銷售的25案中皆無違法,資料將送國稅局備查以防轉單逃漏稅。前2波稽查共3案違規、裁罰143萬餘元,以竹北「丁一廣告」擅自對外招攬收訂金,罰120萬元最重。

 

內政部本月24日會同行政院消保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財政部各國稅局及地方政府,在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雄等9縣市,進行預售屋聯合稽查,共26案,僅2案完全合格,違規部分多要求限期改善。

25案使用紅單銷售

違規項目中,16案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價總價5%、保固期未從交屋日起算等,將依《消保法》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最高可裁罰30萬元。


丁一廣告罰120萬

內政部也公布去年2波預售案聯合稽查共44案,已有違規3案遭裁處143萬餘元,以竹北的丁一廣告因未經建商同意,擅自對外招攬收取訂約金及訂單,遭罰120萬元最重;新竹市「協勝ohiyo花漾城」,預約金收據未指派經紀人簽章,遭罰12萬元;桃園市「大亮時代A7」接待中心未取得臨時建築許可,罰11萬餘元。

內政部提醒,預售屋交易時間長,易受市場影響,購買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銀行貸款額度及自身財務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誤導,簽約時應詳閱契約內容,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避免消費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