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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房地合一稅2.0回溯 有共識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2021年3月25日 週四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赴立法院財委會就「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進行專題報告。記者曾吉松/攝影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赴立法院財委會就「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進行專題報告。記者曾吉松/攝影

房地合一2.0取得時間是否回溯至2016年?財政部長蘇建榮昨(24)日表示,財政部態度開放,尊重立法院審議。昨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中,多數立委對於取得時間回溯有一定共識,僅有部分立委仍擔憂有違信賴保護原則。據悉,財委會下周即將排案審查房地合一2.0,屆時回溯與否將更為明朗。

立法院財委會昨日邀請蘇建榮就「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進行專題報告,朝野立委仍聚焦房地合一稅2.0適用範圍是否回溯。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指出,行政院版所得稅法修法草案第4-4條,就已定調房地合一2.0適用對象回溯至2016年,但財政部卻說態度開放,是否因法案送出之後擋不住壓力,態度有所鬆動?蘇建榮強調,並沒有態度鬆動問題,是尊重立法院審議。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表示,目前政院版草案是針對2016年「取得」案件,列為適用房地合一2.0的範圍,並非溯及既往去課2016年後「交易」的案件,不會有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

然而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認為,政府應該「打炒不打價」,民眾在購買取得不動產時,就會想像未來規劃,原以為重稅閉鎖期只要兩年,現在政府突然修法變成持有五年以上才不會落在重稅範圍,有違信賴保護原則,他主張適用範圍應限施行日後取得案件較為妥適。

雖昨日上台質詢的立委多認為取得日回溯不成問題,但據了解,民進黨內部仍處於「有討論、沒定論」,反對回溯的立委尚未全數浮出檯面,最後適用範圍會不會回溯至2016年取得案件,或是自今年7月1日才上路,抑或折衷訂定自今年元旦取得案件,隨著修法逐漸邁入深水區,將有一番交鋒。

蘇建榮表示,房地合一2.0是希望抑制短期炒作,讓市場以自住、剛性需求為主,對於修法效益,主要希望讓房市交易量降溫,但若能價量雙降是最好。

繼昨日的專題報告後,財委會今(25)日也將舉行「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包括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台北商業大學會計財稅研究所教授黃耀輝、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楊葉承、不動產聯盟總會理事長林正雄等學界、產業界代表,都將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