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公寓隔套出租 鄰控欺瞞誘簽同意書
【楊明峰/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一間老公寓發生糾紛,住戶指控,出租業者買下其中一層樓裝修,在取得樓下住戶的裝修同意書時,隱瞞欲隔套出租的事實,因此在陽台鐵窗、公寓走道,掛滿紅布條表達不滿;對此,業者認為皆有充分溝通,程序一切合法。專家認為,同意書不會列明裝修事由,住戶一旦簽下,樓上裝修若合法,很難要求恢復原狀。
發生爭議的老公寓,位於永和區福和路一處靜巷,離捷運永和市場站約步行10分鐘,近永安公有市場、台灣圖書館等,機能不差。
據實價登錄資訊顯示,該5樓公寓屋齡約42年,建坪約23.8坪,去年5月被以總價近800萬元成交,換算單坪約32.8萬元。
雙北市裝修隔套,需取得直下層的同意書。樓下的朱姓住戶控訴,新屋主韓女去年5月拿了「直下層所有權人同意書」,表示因家人居住需求,要多隔1間廁所,希望屋主簽下同意書,朱男同意裝修。
豈料住戶直到工人裝設獨立電表,才發現公寓要隔成4間套房出租,與原本裝修目的不符,因此寄存證信函,要求撤回同意書。
朱男指出,當時簽署的同意書上,韓女在裝修幾間廁所或浴室的欄位空白,他要求施工前一定要先告知,不料,「對方拿到同意書後逕自裝修。」
「若知要隔成4間套房,絕不會簽下同意書。」朱男表示,公寓老舊,多增加4間套房、租戶勢必增加,整棟公寓結構以及糞管等恐難負荷,加上若經營日租套房,出入人員複雜。
前後2棟公寓、共9戶都簽下連署書,要求出租業者將該住戶恢復原狀,更在公寓陽台、樓梯間,掛上紅布條表達反對意見。
朱男說,業者若隔成4間房,每間房月租金應可達1萬元。記者總價回推,帳面數字租金年報酬率可達6%。
出租業者韓女回應:「相關流程皆合法,沒有欺瞞,但有人說詞反覆,也感到無奈。」
新北市工務局建照科長廖瓊華表示,接獲該投訴到場會勘,確認屬合法裝修,若樓下住戶認為遭欺瞞,建議尋求司法途徑解決爭議。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認為,住戶可在1年內舉證提告,若當初雙方僅有口頭約定,難以舉證的話,對住戶會較為吃虧。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建議,公寓住戶也可成立管委會,約束租客行為,避免影響居住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