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國內贈與不動產,有高達29%的比例屬於夫妻贈與,且連續五年都維持29%的比例,也就是每10件贈與登記中,就有將近3件屬於夫妻間的贈與,一般贈與的數量與比率則是從房地合一上路後就明顯減少。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夫妻間贈與常見狀況就是為了節省出售時的土增稅,若是屋主已經使用過一生一次的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配偶並未使用過,且該次交易的土增稅金額較大,就可能將不動產贈與給配偶後出售。
進一步觀察,原來贈與房產給子女件數雖減少,但夫妻間贈與在2013~2014年間佔比為24%,2016年卻跳升到29%,並且連續五年都維持在29%左右,夫妻間贈與近五年多維持在每年1.2~1.3萬棟。
反觀一般贈與的波動幅度較大,從2014、2015每年4萬餘棟,到房地合一上路後剩下每年約3萬棟左右。
曾敬德表示,夫妻贈與主要應是為了節稅,若先生雖用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將土地贈與太太後,其土地所有權已移轉,只要太太未曾用過優惠稅率,並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則太太出售土地時就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至於一般贈與,在房地合一上路後,由於贈與屬於無償行為,稅務機關認定受贈者取得不動產的成本甚低,與市價有明顯差距,因此日後出售不動產將出現可觀的房地合一稅,統計顯示從房地合一上路之後,一般贈與的數量從4萬棟下降到3萬棟,減少趨勢明顯。